燃油稅之后還有過路費的理由真好
"燃油稅"后還收路橋費和高速費的理由很虛偽,很多時候政府或政府掌控的資源需要提價所需要的理由往往是與國際接軌,這里尚不說合不合事實,虛偽,因為中國政治體制并不與國際接軌,百姓所承擔的稅負不與國際接軌,這些對百姓有利的方面無一與國際接軌。
而一旦對當權者有利的事均須與國際接軌,顯然是搶詞奪理,但鑒于國內百姓話語權問題聽到的往往是占少數人的當權者或其雇傭的喉舌和所謂專家的聲音,也或許是中國百姓敢怒不敢言己成為習慣,只是民間怨聲載道不見有真正成氣候的反對聲音,
本次,燃油稅的征收考慮了許多方面歷經多年終于出臺,為什么,
一、是當權者利益使然其征收對當權者的利益損失小而收益較大.取消了110元車輛費.但確征收了多達30%燃油費用的附加稅,也就說一輛普通家用車如果每月耗油2000元將增交600元的稅收而僅少交110元的費.顯然對百姓無利而對政府的收益有利.
二、更重要的是由于燃油稅的原因使本來壟斷并得益于高油價的壟斷企業與政府收益更加息息相關(油價越高,國控壟斷企業收益越大,而當權者的稅收益也就越高,而普通用油的百姓將承擔的負擔越重)這樣將更加使當權者更容易占在本己為強勢的壟斷利益集團的一方,使百姓一方更加弱勢.人民負擔將更加沉重.當權者從自身利益出發將更加估勵高油價
三、為什么十年醞釀才出臺燃油稅,因為十年前油價也就2元多,而車輛費用與現在一樣,如果哪時候出臺將因為所征收的燃油附加稅僅為現在的30%,對當權者來說不是很合適,所以遲遲沒征收,還有一點說是考慮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益問題,也就是說中央與地方誰從百姓手中多賺取更多利益的問題,中央與地方對自個的內部利益分配都這么計較以至于十年沒達成協議,可見均以自己利益為重,怎么還會“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百姓的事無小事”“代表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呢。
如果說實行燃油稅后取消路橋費還算合理因為在所謂不如我們先進的資本主義國家,基本是只收稅沒有過路過橋費的,我們應該在這方面與人家接軌呀,但我們為什么要收路橋費呢?理由是如果不收高速費將合車輛大量進入高速路使高速不高速,這個理由好象還是個理由。
但我想問一下,既然是這樣也就是承認了高速費用己包括了燃油稅里面了,只是為使高速更快才征收的,因而征收和高速公路費應該返還給所有交納了燃油稅的車輛而不是收了這塊錢就占為己有。再說也不是所有高速和所有時段不收費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都多,既然有些高速不收費車輛也不多,而普通車輛也己交納了相應的稅金不讓免費使用高速公路就不合理了。很顯然僅用上述理由為高速路繼續收費找理由很勉強,實質原因還是利益問題也就是當權者從中得到雙份收益而僅提供一份服務。對于路橋費的繼續征收的理由基本是沒有理由的理由,是為了保證地方政府的收入。請問誰保證百姓的收入,請問全國每年數萬億的稅款還不能滿足政府的收入嗎?顯然當權者的欲望有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