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違反了人為的法律,但我遵循了道義的法律”

“我違反了人為的法律,但我遵循了道義的法律”
   1859年11月2日,美國弗吉尼亞州法院判決對布朗處以絞刑。
布朗被判死刑的消息很快震動了美國及全世界正直的人們。美國民眾通過各種形式表達自己的不滿,呼吁釋放布朗,法國人維克多?雨果著文抗議道:“就我本人而言,我同其他人一樣,出于人類的良心,噙著熱淚,指望人道法則之助,把布朗救出來”,但這一切都沒能打動奴隸主的心,1859年12月2 日,布朗被弗吉尼亞的奴隸主們送上了絞刑臺。
約翰?布朗,1800年5月9日出生于美國俄亥俄州北部一個農民家庭。通過辛勤勞動,到1837年,他已經擁有了一個時值2萬美元的制革廠。但布朗是一個有社會正義心的人,他對當時剛剛開始興起的廢奴運動發生了興趣。
1837年11月7日,報紙登載一則消息:和平廢奴主義者洛夫喬埃被謀殺。布朗看到這則消息后一晚上不能入眠,第二天一早,他召集他的家人宣布說,他從今以后將積極地向奴隸制作戰,并詢問他們是否愿同他一同戰斗。家人全部同意。于是他們每個人都把手放在圣經之上宣誓:“我,某某某,謹當著眾人之面向上帝起誓,我將貢獻我的一生為摧毀奴隸制而努力!”。
從此以后,美國廢奴史上就誕生了一個專有名詞:布朗運動。
布朗認為:奴隸殺死奴隸主或逃跑是合情合理的,不能把他們當罪犯,真正的罪犯是迫使他們鋌而走險的奴隸制度。到1851年,布朗集合了一支由黑人和白人組成的秘密團體,共有40多人,走上了暴力廢奴之路。
1856年5月21日,德堪薩斯州的蓄奴分子派幾百名打手襲擊了一個反對奴隸制的小鎮勞倫斯,燒毀了全部房屋,槍殺了許多人。布朗聞訊后,于兩天后帶著他的五個兒子和另外兩名勇士,在夜間找到了制造勞倫斯事件的7名兇手,全部從家中抓出來當場處決。這件事讓布朗聲名大振,但也因此受到政府通緝,被迫上山打游擊。
為進一步打擊奴隸主的銳氣,布朗決定在奴隸主勢力強大的弗吉尼亞州搞一次武裝暴動,地點選在哈普渡口,因為那里有一個軍火庫,能夠用來武裝解放的黑人奴隸,同時那地方又有崇山峻嶺,適合打游擊。
1859年10月16日,布朗帶著19個人,其中14名白人,5名黑人,進攻哈普渡口,幾個小時后戰斗結束,俘虜了全部守軍,有意思的是,守軍頭目華盛頓上校,正是美國開國總統華盛頓的孫子。
第二天,政府軍隊開始對其進行圍剿,畢竟寡不敵眾,布朗帶領的19人中,十幾人壯烈犧牲,其中包括布朗的兩個兒子,其他5人被俘。布朗在整個行動中,沒有焚燒城市,沒有槍殺一個俘虜,更沒有濫殺無辜。
在審判過程中,救援布朗的人已聯絡好法官,只要布朗承認他自己神經不健全,就可以減輕或取消對他的判決。但布朗堅決拒絕這樣做。
布朗在獄中留下了許多充滿殉道主義的信件,讓后人能夠了解他的內心世界,也成為了激勵后來人的精神武器。
布朗寫道:“誠然,我違反了人為的法律,但我遵循了道義的法律”,“我認為我死比我活著更能有助于我的事業,我的死亡比我的生命能作更大的貢獻”,他要求家人“要學會憎恨,并且要懷著切齒的仇恨,來憎恨那個罪惡的奴隸制度”。
布朗臨刑前留下了一張紙條,上面寫著:“我,約翰?布朗,現在堅決相信,只有鮮血才能洗清這塊罪惡土地上的罪行。我現在認清,我過去一度認為不必流很多血就可以達到上述目的的想法是行不能的。”
史蒂文斯、格林等與布朗同時遇難。
布朗走了,他掀起的廢奴烈火卻愈來愈猛地燃遍了整個美國。當時美國黑人領袖道格拉斯對此評價說:“一個人的死刑喚醒了一個國家”,隨著越來越多的人認清奴隸制的罪惡,他們開始從同情到公開、從和平到暴力地支持廢奴運動,正是這股進步力量,把林肯推上了美國總統,并由他開辟了美國歷史的新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