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解<台湾班兵议>

试解<台湾班兵议>
开宗明义的说,一般将「班兵制」视为一种殖民特徵、诸如此类论点的最主要问题在於,那是从现在台海两岸对立的脉络去解读「以台人守台,是以台与台人也」这句话,所以才会将班兵制解读成是清帝国「以殖民心态统治台湾」、「将台湾人视为次等民族」,而这类文字通常也就因此充满了时空错置的效果。
先说「班兵」。「班兵」可不是为了实现什麽「殖民心态的产物」而产生的制度;明代就有的班兵制,早先是在秋高马肥的时候,将河南、山东、山西的部队调往边镇,防范北方游牧民族季节性侵扰的一种策略,完全是一种采取守势防御下的产物。对於许多真正的殖民帝国而言,反倒是「募兵」、或者利用被殖民当地的军队,才是他们宰制被殖民者常用的办法:不用说,荷兰人在台湾联合了许多原住民盟友来压制原住民;英国东印度公司殖民印度的利器,则是施以欧洲式军事训练的Sepoy印度佣兵;英法两国在七年战争期间,英国人在北美的盟友Iroquois与其他和法国结盟的Algonquin印地安人部落也是打的不可开交,结果只是让权力的天平倒向英国那边,使得墨西哥以北的美洲从此以英语系国家的面貌出现。真正的殖民政权根本缺乏能够投射到殖民地的兵力,这样显而易见的事似乎不必多作解说。
1857-58年间的印度兵变;发起兵变的要角便是英国东印度公司雇佣的Sepoy。图片来源
我们还是回到史料本身,看看姚莹是因为什麽理由而坚持采用班兵制:
「夫兵者,凶器至危,以防外侮,先虑内讧。自古边塞之兵,皆由远戍,不用边人何也?欲得其死力,不可累以室家也。边塞战争之地,得失无常,居人各顾室家,心怀首鼠,苟有失守,则相率以迎,暮楚朝秦,是其常态,若用为兵,虽颇牧不能与守,故不惜远劳数千里之兵,更迭往戍,期以三年,赡其家室,使之尽力疆场,然後亡躯效命。台湾海外孤悬,缓急势难策应,民情浮动,易为反侧。然自朱一贵、林爽文、陈周全、蔡牵诸逆寇乱屡萌,卒无兵变者,其父母妻子皆在内地,惧于显戮,不敢有异心也。前人犹虑其难制,分布散处,错杂相维,用意至为深密。今若罢止班兵,改为召募,则以台人守台,是以台与台人也。设有不虞,彼先勾接,将帅无所把握,吾恐所忧甚大,不忍言矣。其不可一也。
兵者,貔貅之用,必使常劳,勿任宴逸。自古名将,教习士卒,劳苦为先。手执戈矛,身披重铠,虽遇寒冬雨雪,盛夏炎蒸,而大敌当前,亦将整旅而进。苟平居习为安逸,何能驱策争先?故练技艺,习奔走,日行荆棘之丛,夜宿冰霜之地,寒能赤体,暑可重衣,然後其兵可用。今营制训练,各有常期,将弁操演,视同故事。惟班兵出营,约束烦杂,且以数十处不相习之人,萃为一营,彼此生疏,操练势难画一,将备惧罚,即欲不时勤操演,有所不能,是於更换之中,即寓习劳之意。益以贤能将帅,讲习训练,斯成劲旅。若改为召募,则日久安闲,有兵与无兵等。其不可二也。
兵者猛士,以勇敢为上。胜败在於呼吸,胆气练於平时。百战之兵,所向无前者,胆气壮,故视敌轻也。古者,名将教士,或卧於崩崖之下,或置诸虎狼之窟,所以练其胆气,使习陷危机而不惧,然後大勇可成。台洋之涉,亦可谓危机矣。駴浪惊涛,茫无畔岸,巨风陡起,舵折桅欹。舟师散发而呼神,邻舶漂流而破碎。大鱼高於邱岳,性命轻於鸿毛。若此则班兵往来频数,习而狎之,胆气自倍。一旦冲锋镝,冒矢石,庶不致畏葸而却步。且平日海洋既熟,即遇变故,亦来往易通。兵法云:置之死地而後生,此之谓也。今若改为召募,免其涉险,则恇怯性成,遇难望风先走。胆气既无,鲜不溃败。爱之适足以死之,甚非国家所以养兵之意。其不可三也。」(姚莹《东槎纪略》<台湾班兵议>)
这三点理由之中,最後两点再怎麽曲解都不会得出清帝国是殖民政权的结论,且置不论。那麽第一点呢?「自古边塞之兵,皆由远戍,不用边人」这项论点中的「边人」指得可是被殖民者?我们必须先厘清一件事:被殖民者在权力关系中的确属於被支配的那一方,但并非所有被支配的都是被殖民的。从传统中国政治制度的角度来看,以武力对外扩张征服其他「蛮夷戎狄」的策略既不为儒家意识形态所称许(至少在宋朝以後;但是,我们不该忘了朝贡制度并不一定要以武力来推行,传统中国仍有其支配其他「民族」的慾望与方式),对外用兵也鲜少有近代欧洲(真正的「殖民帝国」一辞所指称的对象)那样浓厚的、获取商业利益的动机。实际上,清政府在台湾对待原住民的政策,有些根本就不符合一般对於殖民政权所应有的特点的想像──设置土牛红线并禁止汉人越界,再怎麽解释也很难与「殖民政策」画上等号。问题的关键在於,反殖民口号所具备的政治正确意涵,是在近代西方海外扩张与殖民地解放运动等等的历史脉络下诞生的,但却不是在,传统中国为了奠定其支配的正当性,以及相对而来的对此种支配的反对下产生的;硬要将解释西方殖民历史的概念套在中国支配其他个人、机构、共同体的历史事实上,如果不是重新赋予此种「殖民」概念新的内容,没有意识到这种名不副实将引起的谬误,结果就是理论的误植以及随之而来的理论内部的自相矛盾。
传统中国的支配方式,所谓的朝贡体制是极端道德文化本位的。固然,外族的「臣服」被视为华夏政权无可比拟的文明优势,但此种优势同时也视中国的皇帝(这个支配链理论上的最顶端),其本身的道德文化涵养为转移。就某种程度而言,道德还是此种文化优越的根基;对於「失德」、「失道」的皇帝而言,他是不具备成为这个支配者的资格的。孟子不就讲了吗,「闻诛一夫纣,未闻弑君也」!而整个支配阶层的金字塔结构,实际上是以此种文明开化的程度为等第的──我们必须了解,士大夫与君主,才是传统政治体制里头「国家」一辞所指称的对象;而士大夫之下还有以所谓的「郡县制」支配的编氓、编户齐民;在郡县制不及的地区,所谓的化外之地,无论向化与否,君主的权力则是加诸於这些「蛮夷」的君长之上而非个别人身的支配。在这种权力支配的体系下,并不存在一种被称为「殖民」的支配关系;就算我们视对「蛮夷」的支配为某种形式的殖民统治,此种意义下的殖民概念也不适用台湾当年的历史现象──土牛红线表示的是不屑於统治化外之民。而对於台湾的汉人统治,是以适用於整个帝国的郡县制遂行其支配;若此种支配是一种「殖民」,被殖民的也就不会仅仅只是「台湾」。但是,倒是可以理解姚莹是以什麽样的立场表达对「台湾人民」的不信任──那就是士绅与皇帝构成的朝廷,是如何的怜悯底下农工商民被权力压迫其上的苦楚的同时,对这种压迫所可能引起的反噬的恐惧,以及贱视这些人的短视近利、无知无识、见风转舵、好逸恶劳等等道德的低下与文明不开化。
相对之下,近代欧洲所发展出来的徵兵制,是法国大革命以降的民主主义、民族主义的产物;其政治理论的核心是做为国家主体的民族,以及构成民族共同体的人民。也是在这种涵义下,对其他民族施以统治,被视为一种妨碍该民族行使其做为一个国家的主权的罪行。而徵兵制所要求的国民服兵役的义务,这项是否为一个国家的一份子及其主人的身分性指标,在此种脉络下才能被理解为同族与否、被殖民与否的分水岭。但是我也不好说这就表示不给台湾人当兵的日本人就是在「殖民」台湾;一样,殖民与否,必须回到当时的时空脉络来理解。而当时日本的国情、日本的政治制度与指导其制度的思想能否视为一种与当时西欧相仿的殖民体制呢?
无论如何,将清帝国视为殖民者,在这里用的「殖民」的概念,在我看来只有价值判断的意涵而没有指向其他相应的事实基础;就文宣的写作而言似乎这样就可以达到文章的效果了,但就学术的标准来看,则犯了以现在的概念不加思索的用来理解过去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