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落的民主
「袍泽」阿涌在当市议员助理,前几天在讲选民/民代/公务员之间的关系,讲得感慨不已。让我想起以前读书读到「国家机器」这个名词,我们感觉深陷在一个巨大无可扭转的结构体系当中,经常觉得有心无力。昨天哈比妈和我说她听到有人在新竹打113家暴申诉专线,结果接电话的新竹市社会局问他户籍在哪里,再叫他打台北市的家暴申诉电话,摆明就是不想管。其实报案应以发生地为准,拿起电话打113电话本来就会接进所在地的社会局,公务人员本需受理,岂有藉机推托的道理?
但这其实也不奇怪,我接过很多这样的案子,如果民间团体自己行文给政府机关,政府有时会来个不闻不问;可是如果我用国会办公室行文,他们就颇当一回事。同样的情形好友PX在智库也有遇到过,她心目中的外交部和总统府都跩的不得了,可是我们打过去人家就会当一回事。还有军队也是这样,以前我在军队的时候,一个上尉就可以把少尉或下士呼来喝去,甚至也有中士欺负下士的事情;但现在甚至还有将军打电话来求救,拜托我们去请别的委员对某些案件手下留情。平常凶的不得了的校级军官,看到立委就鞠躬哈腰,好像想拜托那一天升将军还要拜托立委帮忙。
这种对上奉承对下骄矜的文化,想来也不是公务员或军人所独有,但公务员既领国家薪水,就特别不应该这样做。部份不肖的公务员,用推诿责任的方式或者不是我管我都不知道的态度在处理民众的事务,而民众遇到困难,再来找民意代表帮忙。民代已经不再是审核预算、处理法案之类的职务,反而变成像古罗马「护民官」那样的角色,而忽视了叫做「立法委员」应该要立法的本业。
当然,民众本身也有必要检讨。像我今天接到好几个请托,都是不想走既定程序想偷鸡摸狗的事情。民众以为民代有通天本领,希望你用特别的权力去对公务机关「施压」,这就是很要不得的心态,也是我们的公民意识这几十年来一点进步都没有的原因。既有法定程序,你就应该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排队,如果民代施压就给你插队,那排队的人岂不都是阿呆?民意代表应该监督政府,而不是押着政府去做狗屁倒灶的事情,这样带头违法,民意代表有什麽立场去监督政府?
现下的政府运作,好像变成选民去拜托民意代表来押着公务员去做一些违反程序的事情,而不是选民选出民意代表来监督政府是不是违法乱纪。公务员缺乏骨气,不自爱,喜欢推卸责任;民意代表搞不清楚自己的权责,把副业当做本业;而民众缺乏素养,没有法治国家的公民精神。如此组合,无怪台湾民主化如此多年,民主体制不但没有进步,反而越施行越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