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闭嘴!

魔鬼,闭嘴!
讲实话是一种美德。但是,如何把实话讲的好,却是一种艺术。神虽然要求我们随时随地讲实话,但也教我们要「用爱心」去说诚实话。譬如,再怎麽糟糕的衣服,穿在你老婆身上,绝对不会让她看起来「有点胖」。好朋友最近开始尝试的写作,不可能是「才华误用」,而应该是「尚有进步的空间」。
美国国务院专司外交事务,回复台湾立法院询问的公文,当然也是恪守外交辞令的美学原则。前面的一句﹕「李庆安因拥有美国护照而为美国公民,且无丧失美国国籍的记录」是明白的陈述事实,也就是证实李庆安的美国国籍「仍安然无恙」。而後面的一句﹕「美国公民接受外国政府公职并宣誓效忠且有意图放弃美国籍者,则「可能」已做出放弃美国籍之行为」,再以副本呈送的方式,附上美国相关的移民归化法,则是在使用外交辞令,告诉你们﹕「确实有这麽一条法律,不过适用起来相当复杂,但是李庆安用不着这一条,因为她的美国国籍,在我们的记录上并没有丧失的情事。(像布袋戏里常用的避免拖棚的过场白一样,用讲得太慢,用比得较快,由你们自己去读法条附件吧!)」
中国党里的一群很有国际观的博学之士,居然连这麽了然的外交公文都装看不懂,埋怨老美话不讲清楚,本条之外还有「但书」。这下惹火了阿督仔,只好再度声明the case is over。看到萤幕上斗大的”THE END” 还不鼓椅仔收收勒回家,真不晓得中国党这些徒众还在等啥?
耶稣教训门徒说﹕「你们的话,是,就说 是;不是,就说 不是;若再多说,就是 出於魔鬼」。李庆安之所以被美国国务院认定她仍然是美国公民,是因为她目前仍合法有效的拥有美国的护照。国务院有专管护照发行和登载的部门,前一阵子总统大选期间,还有一个办事人员因为偷窥希拉蕊和其他候选人的护照档案资料而被调查撤职。根据国务院的回函,国务院所存留的李庆安护照档案,的确证实李庆安的护照仍然有效。李庆安不直接对关怀的社会大众承认并交待为何她仍然拥有合法有效的美国护照,居然顾左右而言他,拿出一本旧的护照想要蒙混过关。 再替老百姓问李小姐一遍﹕你是否仍拥有美国发行的合法有效的护照?Yes? or No? 可要记得哦?除了Yes 或 No 之外,多余的都是出自魔鬼的口!
李庆安的双重国籍案不但the case is over,实际上是Game Over了!既然李庆安还执迷不悟,继续硬坳,就让我们来替她敲一下丧钟吧! 美国护照有效期间只有十年,如果国务院的回函明讲李庆安的美国护照仍然在效期内,那麽李庆安最後一次申请护照更新应该在1998以後。李庆安说她的美国公民资格在她1994年宣誓就职台北市议员时已经「自动失效」,请问李小姐﹕您为何在自动丧失美国公民资格(至少四年)之後,还蒙骗美国政府去申请美国护照更新???是因为你和马英九还有希拉蕊都患有天生撒谎的毛病 (Congenital Liar), 还是你压根儿就没有放弃美国公民的意图?可仍要记得哦?除了Yes 或 No的回答 之外,多余的都是出自魔鬼的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