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国家没有歧视的藉口:阅读迄野草莓学运止
所有问题又重来一次。在台湾,所谓的政党轮替,似乎常常只是 角色搬演到不同位置的一场大风吹。因应陈云林来台而产生的示 威,以及其後因警察过度执法而产生的反抗,所引起的各方反应 ,让人不断联想到红杉军时期的语言形构,发言与对应的权力位 置几乎不变,只不过发言者的面貌不同,还是令人佩服诸多以结 构为分析基底的理论家们犀利的洞见,却也对这个社会不停复制 同样的历史错误而感到无奈。
且看不过几年前,是谁认为红杉军造成社会分裂、必须透过集会 游行法遏止其扩散到整个台湾,甚至提出戒严论调,却在今天反 对政府限制集会权力;又是谁念兹在兹在红杉军气势正高的时刻 提出修正集游法,声援当时静坐学生,却在今天大型运动落幕之 後仍认为时机不对不应修法,又动用权力架离和平静坐的学生, 指责示威抗议破坏社会安宁?种种细项不及备载,而当时与现在 看似支持群众的政党也一再重复放弃群众的戏码;反对示威的一 方则用尽巧辩手段阻碍行进,指责对方暴力,宣称台湾早是民主 国度,聚众抗议有失理性。不过几年,我们彷佛失去记忆,或更 严重的,无论权力位置上的面孔如何反覆,我们仍藉由共同的失 言与默认,赋予这种结构以绝对的正当性。
最重要的或许是,当整个社会有权力发言的人除了这些面孔以外 别无他者,这个社会该如何正面地诉说任何价值?
在正常的逻辑世界里,我们似乎早已完成了自我瘫痪:所有今天 被人标举为正义的标准,只要回溯几年,可能这些标举正义的人 都曾对这些标准唾弃或不以为然;而过往被人提出的许多巧辩, 今日又被同样的人合法合理地刻意忽略。许多反覆的声音一再出 现,社会统整变得并不让人期待,反而让人害怕,害怕在今天还 会彼此抢夺位置的,反覆无常的权力面孔,在未来一旦互相结盟 ,发展出内容自我矛盾的同声共鸣,届时这个社会又将如何?
当然,情势有不变也有变。在几次向陈云林抗议的场合之後,留 存下来的,竟是稍後才跟上的学生集会。至今为止,这次集会所 幸没有遭到如之前几次学生集结被强加上政党连结所破坏,自我 区隔的姿态足够鲜明,向社会发出的讯息也算是相当清楚。倘若 这个集结能继续下去,甚而完全凸显之前抗议示威活动里警察执 法忽视人权以及法规鄙陋的问题,就社会变革的角度而言,可说 已经走出重要的一步。
从陈云林来台开始,警察对付游行群众的态度确实严重侵害人权 。从几次事件看来,警察滥权的对象并非完全跟以往的认同、政 党、族群等等界线重叠,而几次集会的群众本身,很明显地,也 不只在某条界线之内。在过当执法的讯息越来越明确之後,在场 群众以及支持舆论的异质性也跟着成长。如果一定要把这一连串 的发展归给某个既定的政治范畴,就如同把流血冲突的责任全部 归给民进党或陈云林一样令人不解。
这样的异质性是极为重要的事实。因为,很有可能必须基於这个 事实,我们才能开始告诉这个曾透过党派或认同立场优先,过度 操弄逻辑导致自我瘫痪的社会,什麽是我们共通的人权。我们曾 经以如此巨大的自我矛盾,不择手段地取消敌人的合理性,又不 择手段地过度自我巩固,最後唯一清晰留存的,只有一条分化敌 我的锋利界线,而其他我们赖以建立社会的标准与价值则尽皆荡 然无存。
於是,多少令人遗憾地,尽管在定义上人权价值必须为所有政治 意见所分别共享,然而目前台湾社会的人权状态,如同环绕着乐 生、溪州、移工外配等等诸多抗争无法得到主流认同的状况所示 ,却是一个不仅必须向国家机器抗争,也必须同时向社会进行说 服的艰困环境。不变的结构,除了政党政治权力结构之外,还有 在每次集会运动之际,不停要求回覆所谓日常秩序,不只复述「 反对暴力」口号,甚且对一切骚动表达绝对反对立场的中产阶级 意识型态。在台湾,这个意识形态除非受到某种认同的启发,否 则几乎不愿承认法律缺失,也极少认同更改法条或偏移执法的行 为。某种程度上,正是其所认同的政治精英同声反覆的结果,导 致这个意识形态所持的价值,看似有其最大公约数,却会在认同 遭受威胁的时刻同意例外状态,任意抛弃以往当成道德来坚守的 价值,而在例外状态结束後又彻底遗忘自己的作为。某种程度上 ,针对面向陈云林的抗争时,我相信警察的作为正是基於一种例 外状态的意识,导致彻底失去分际的行为模式,而其後马英九所 持政治动作的民意基础,也是来自於坚信这种例外状态有效性的 群众。在这里,原本想要以反讽型式,用中华民国国旗向陈云林 抗争的行动,加上张铭清事件後政党与意见领袖的刻意敌意喊话 ,反让这种例外状态一触即发,警察不再具备能够分辨抗议群众 的表徵,也失去可以确信自己有能力保护任务目标的信心。
不过,或许我们可以如此假设一种刺激的因果,然而问题却是, 无论群众的抗争多麽激烈,法治国家仍然没有任何藉口因此实施 过度的执法。这里所关心的,还不是使用多少暴力的问题,而是 使用暴力的标准问题。在法治国家里,警察必须尽可能以理性的 高度限缩自己施展权限的标准,尤其是在使用垄断性武力对付群 众的时刻。然而台湾在诸多对国家权力限制模糊宽松的法律之下 ,开启警察在许多地方得以任意执法的可能性。将警察权力置於 伦理道德而非法治规范之下的结果,就是把本应严格规范权力避 免刺激群众的场合,变成警察得以产生各种奇特执法创意的空间 。拦截一切有参与抗争嫌疑的穿着、旗帜、乃至音乐;对於警察 的利益,也就是维护秩序,几乎没有任何直接的好处,这类行动 对人民唯一能展示的逻辑,仅是不可骚动这种家父长式的指令而 已,遑论这个指令是透过绝对垄断性的武力组织所支持。
无论人民进行何种挑衅或宣示,国家机器及其执行者,没有任何 权力因此而解除必须护持的界线,也绝不能因此对虞犯任意进行 逮捕或镇压。这之间,是台湾已应不再有的政治思想犯与其他罪 犯之间最明确的分野。然而在近日来一连串的抗争行动里,警察 显然跨越了这样的界线,进而造成牵涉广泛的人权侵犯现象。而 警察唯一可以用来自我保护的武器以及启动例外想像的基础,便 是在【集会游行法】与【社会秩序维护法】等等法律之上建立。 法条的模糊,导致警察没有理由抵御长官指令而使尽手段,也导 致警察在繁重勤务压力和过大现场权力之间操作失衡,更导致人 民在面对当权者时吃尽七日前必须申请核准之类细琐规矩的限制 ,以及在人民与警察之间道德认知不协调时,总是由警察决定标 准等等不合理的现象。
这类问题在乍看之下彷佛不严重,然而在多次抗争的经验里,特 别是在没有政治势力奥援的状况下,却造成抗争群众只剩下完全 尊重警方任意标准,或彻底决裂冲突的两种选择。我们早应该对 这些法律进行修改或根本废除,让警察作为政府意志执行者的角 色不再具有脱序的结构基础。
在这样的脉络下,刚定名为野草莓学运的这次集结所标举针对集 游法的诉求,显然是非常值得期待的後续发展。透过网路直播传 布的讯息让运动高度透明化,不断讨论的现象也证明,拒绝既有 势力的加入,并不影响内部的异质性与民主程序。野草莓姿态所 承接并发展的,事实上比起以往的努力,更能接近公民社会的异 质基底,在直接意义上映照人权价值的共通基础,也进一步强化 了一种比任何既有政治敌对势力都更广泛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