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智慧的人

出卖智慧的人
越战期间,美国好莱坞举行过一次募捐晚会,由于当时的反战情绪比较激烈,募捐晚会以一美元的收获而收场,创下了一个吉尼斯纪录。不过,在这次晚会上,一个叫卡塞尔的小伙子却一举成名,他是苏富比拍卖行的拍卖师,那一美元是他用智慧募集到的。
当时他让大家在晚会上选一位最漂亮的姑娘,然后由他来拍卖这位姑娘的一个亲吻,最后他募到了这难得的一美元。当好莱坞把这一美元寄往越南前线的时候,美国各大报纸都进行了报道。
人们看到这一消息,无不惊叹于卡塞尔对战争的嘲讽,然而德国的某一猎头公司却发现了一位天才,他们认为卡塞尔是棵摇钱树,谁能运用他的头脑,必将财源滚滚。于是建议日见衰萎的奥格斯堡啤酒厂重金聘他为顾问。
1972年,卡塞尔移居德国,受聘于奥格斯堡啤酒厂。他果然不负众望,在那里异想天开地开发出了美容啤酒和浴用啤酒,从而使奥格斯堡啤酒厂一夜之间成为全世界销量最大的啤酒厂。1990年,卡塞尔以德国政府顾问的身份主持拆除柏林墙,这一次,他对柏林墙的每一块砖以收藏品的形式进入了世界上二百多万个家庭和公司,创造了城墙砖售价的世界之最。
1998年,卡塞尔返回美国,他下飞机的时候,拉斯韦加斯正上演一出拳击喜剧,泰森咬掉了霍利菲尔德的半块耳朵。出人意料的是,不久欧洲和美国的许多超市出现了“霍氏耳朵”巧克力,其生产厂家是卡塞尔所属的特尔尼公司。这一次卡塞尔虽因霍利菲尔德的起诉输掉了盈利额的80%,然而他天才的商业洞察力却给他赢来了年薪3000万美元的身价。
新世纪到来的那一天,他应休斯敦大学校长曼海姆的邀请,回母校做创业方面的演讲。
在这次演讲会上,一个学生当众向他提出了一个问题:卡塞尔先生,你能在我单腿站立的时间里,把你创业的精髓告诉我吗?那位学生正准备抬起一只脚,卡塞尔就答复完毕:
生意场上,无论买卖大小,出卖的都是智慧。
这次他赢得的不仅是掌声,还有一个荣誉博士的头衔。

传信人

传信人
二月份的时候和柏霖一起去国际书展逛,买了很多本书,然後【传信人】是其中一本。但是拖到现在我才看完,我真的很佩服自己的「高效率」。寒假的时候买的书到现在也只看完包括超厚的【群】以外的几本,这样子的阅读速度真的不行啊。
扯远了。【传信人】这本书的作者之前在台湾出版过的畅销作品是【偷书贼】,我很喜欢【偷书贼】里面的设定,一个小女孩为了得到书中的知识无所不用其极的不断展开渴求,而「死神」只是在一旁看着…另一方面【传信人】是作者在【偷书贼】一年前完成的作品,或许是翻译的关系,作者的文笔相较【偷书贼】显得比较平易近人,用词也和一般年轻人的说话方式比较相近。
主角艾德看起来好像不算成功也不算失败,他的老爸酗酒过量而去世,老妈总对她恶言相向说他没出息,他自己则是一个谎报年龄的计程车司机,其实他根本没满二十岁,在一次阴错阳差当中,他不小心阻止了一场银行抢案的发生,接着他身为一位「传信人」的任务就这样开始了。
故事其实主要分为四个段落加上结尾,分别以四种写着讯息的ACE纸牌作为串接,每个章节都有三个需要传递讯息的对象,也就是三个任务要达成。其实很莫名的也不知道为什麽主角要接下这个任务,但总之给他接下来就是了。
其实身为计程车司机的主角,应该能够比我们一般人看得更多,更了解关於社会的大环境和小角落。随着主角一步一步踏上环绕在这个城镇上的「旅程」之时,其实也发现自己并未如自己想像得这麽窝囊,这麽没有用。其实我们知道自己很惨了,其实好像一无是处,但是其实我们还有一点能够帮助人的力量,端看自己有没有机会去给予。书中有很多人在艾德的关心下,就算只是一句关心问候就能让人感到如此温暖,但是面对无能为力的情况是否就只能感到无奈?
有时候会觉得说,当然很多事情当然还是要靠一些想法才能够去实践去达成,但是不管怎麽样,少了那麽一点动力就会变得一事无成。因为不可能没有人对任何事情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後才能够去实行去实践,主角或许就是在这样的无名的推力之下,才能去帮助一个又一个需要去帮助的人,不管是大到帮助贫困的家庭和乏人问津的教会或是小到只是陪伴失去丈夫的老妇人等,都是一种帮助。但是好像有点无奈的是,你可以去帮助别人,发现他需要帮助的地方,但是好像站得越近,自己反而看不清楚到底要的是什麽东西;就像身边的朋友你好像知道他需要帮助,你很努力的去帮他,却不知道他真正需要的是什麽,面对这样子的情况,反而只能告诉自己说「没有办法,我真的不知道你要的是什麽」,变成面对陌生人自己可以很自然的提出帮助,但是面对自己的好朋友却是不能够真正解决对方的问题。
但是真的要解决这样的困境,只需要多放一点心下去,就不会变成吝於付出的人,我相信到最後艾德也已经能够了解到这点;但我还是对作者最後为故事收尾的方式感到有点不解,或许对於到底是谁,又为什麽那个人要选上艾德在担任「传信人」这个工作的答案并不重要,还是需要大家把它自行作一番解读也好…在故事进行当中,可以看到能够去改变的人,包括主角自己也成为了被帮助的人,这种成长的过程,才是最重要的吧。
但是无疑的,这是一本很阳光青春的励志小说,每个人都能够找到自己的价值,端看自己愿不愿意跨出那个尝试的脚步,很简单的道理而已,搭配上作者本身很会说故事的手法,这的确还是一本不错的故事,适合对未来迷惘,找寻自我价值的人们阅读。

短消息遗书

短消息遗书
“这是她和我说的最后几句话……”
我拨弄着手机让警察看她发来的短消息:
你伤害了我
这世界不值得留恋
再见,这太容易了
“我把手机给关了,所以很晚才看到,当我赶来的时候,你们已经在这里了。”
警察同志认真地记录着手机显示的短消息内容和发送时间,以及我说的每一句话。
“本来只是想气气她,没想到她真的就……唉,她有遗书留下来吗?我真的是伤透了心,惟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大哭一场,她是我的女朋友,我最爱的女人。”
“没有遗书,她的手机上也没有发现任何短消息……”
“哦,她是有这个习惯,看过的短消息马上就删掉,据她说是为了不让她爸爸看到,她爸爸……”我解释着。
“你现在可以走了……”警察不耐烦地说,“如果有事情我们会找你的!”
……
“应该是自杀吧,我们先收队吧……”
远远的听见那个队长在和一个警察这样说着。
我开始有点高兴了,因为我就快要成功了,几乎……
我杀了她,因为她将成为我爱另外一个女人的最大障碍,我不得不这样做,我有我的理由。
现场伪装得很好,谁都看得出是她自己开了煤气自杀,她死得很安详,在睡梦中死去,几乎没有痛苦。
遗书用短消息发出,我当然不会傻到用她的手机给自己发短消息,真的是她自己发的,没错,每一条短消息后面都会记录有时间信息,普通人是没有办法修改的,我当然也不行。
我有好多个朋友可以证明那个时候我不在现场,包括她死亡的时候,我都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明。
所以,我成功了,就快要成功了,只要等警方开出死亡证明就行……
我安慰着她的父母,装出很悲伤的样子。
……
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正向我们走来,附近的警察纷纷和他打着招呼,这个人我认识,是她最要好的朋友,名叫唐懿。
那队长好像和唐懿很熟的样子,两只手紧紧相握。
距离实在太远,我听不清楚他们在说些什么,只见那队长说着说着把刚才的现场笔录递给了唐懿,唐懿翻了几页,皱了皱眉头,又和那队长说了几句,那队长就朝我这边指指,我努力想使自己镇静下来,强迫自己微笑着向他们点了点头,虽然连我自己都感觉到我的脖子似乎有些僵硬,但我希望没有人能看得出来。
他摸出了手机,好像也是在发短消息吧。
我回过头去,不能让他们发现我的异常。
……
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一部手机伸到我的面前,随着那粗大拇指的上下翻动,我知道,我这一生就要结束了:
“转发:一个小人色上头,牛头有力人牵走,有了眼就看不见,三更时分少一夜,天鹅飞去鸟不归!猜五个字一句话。转发自1391820××××”
“转发:搓土为坟走上字,三十一或二十七,写字留下一个撇,歪头歪脑装模样,真少两点还有人,两人行路一寸日,溜了一半怎么看,总归还算有心人!猜八个字一句话。转发自1391820××××”
“转发:扮,打一生活日常用语。转发自1391820××××”
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你怎么也不会想到她会转发你的短消息吧,谁让你给她猜字谜呢,猜字谜可是我最喜欢的东西啊,你难道忘记了吗?1391820××××不就是你的手机号码吗?”

贝都印人的推断

贝都印人的推断
◎爱德华·罗夫丁(美)
◎徐世明(译)
一个阿拉伯人在沙漠里与同伴失散了,他找了一天也没有找到。傍晚,他遇到了一个贝都印人,阿拉伯人连忙问他是否见过自己的同伴。
“你的同伴是胖子,而且是跛子,对吗?”贝都印人问,“他手里是不是拿一根棍子?他的骆驼只有一只眼,驮着枣子,是吗?”
阿拉伯人高兴地回答说:“对!对!这就是我的同伴和他的骆驼。你是什么时候看见的?他往哪个方向走了?”
贝都印人回答说:“我没有看见他。”
阿拉伯人生气地说:“你刚才详细地说出了我同伴和骆驼的样子,现在怎么又说没有见到过呢?”
“我确实没见过他。”贝都印人平静地说:“不过,我还知道,他在这棵棕榈树下休息了许多时间,然后向叙利亚方向走去了。这一切发生在三个小时前。”
“你既然没见过他,那你又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呢?”
“你看这个人的脚印:他左脚脚印大且深,这就说明他是个跛子;他的脚印比我的深,这就表明他比我胖。你看,骆驼只吃右边的草,这就说明,骆驼只有一只眼,它只看到路的一边。你看这些蚂蚁都聚在一起,难道你没有看清它们都在吸吮枣汁吗?”
“那么你怎么确定他在三个小时前离开这里的呢?”
贝都印人解释说:“你看棕榈树的影子。在这样的大热天,一个人总不会坐在阳光下吧!所以,你同伴留下印记的地方就是他离开时树的阴影。可以推算出,阴影从他躺下的地方移到现在我们站的地方,需要三个小时左右。”
阿拉伯人听罢,急忙往叙利亚方向去找,果然找到了他的同伴。

绝问

绝问
获得答案的最快的方法是什么?
回答他——我不知道。
矩阵博士的女儿艾娃小姐是他和日本夫人的独生女,她真是位绝佳美人。怪不得马丁先生对她动心了。不过,这位小姐生性羞怯,如果直截了当地请她吃饭,可能会遭到谢绝。对此,马丁先生绞尽了脑汁,苦思对策。
突然间,他心血来潮,想起了哈佛大学的数学家吉尔比·贝克教给他的锦囊妙计,顿时心花怒放,喜上眉梢。
“亲爱的,我有两个问题要问你,你只能回答‘是’或‘不’,不要用其他语句。但在正式提问以前,我要同你预先讲好,你一定要听清楚之后再回答,而且两个问题的答案都必须在逻辑上是完全合理的,不能自相矛盾。” 马丁对艾娃说。
艾娃略微蹙了一下眉,感到非常有趣,于是,她爽朗地说:“好吧!那就请你发问吧!”
马丁先生说:“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今天晚上你愿意同我一起吃晚饭吗?第二个问题是——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与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一样的吗?”
可怜的姑娘一下子陷入了困境。她对第一个问题的答案不能再说“不”了,因为如果她说了“不”,那么对第二个问题来说,无论回答“是”或“不”,在逻辑上都是错误的,因此,她只好对这两个问题回答“是”。

第N种钥匙

第N种钥匙
于斯是第一开锁高手,因此他获得了大量的财富。
他扬言:不管什么样的锁,他都能够在3600秒之内打开,解脱囚禁。如果失手,他将拿出一半财产分给挑战者;如果他赢了,挑战者就得付给他10000元。
某个小镇上,有个少言寡语的锁匠,名叫卞,他决定教训于斯一下。但是,于斯根本不屑于和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乡下人赌赛,轻蔑而粗暴地回绝了他。锁匠并不恼怒,只是轻轻摇了摇头,微笑着离开了。
第二天,当地报纸上就登出了一则消息:《某镇锁匠制造了一把于斯不敢应战的锁》,并且还堂而皇之地刊发了那把锁的照片。于斯愤怒了,马上接受了挑战。
这次较量,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大小记者蜂拥而至。
第一次比赛,于斯被装进一个用钢筋焊成的牢笼中。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锁匠竟然指挥着几个小伙子,抬来了一把巨大的锁!其实,这把锁的构造极为简单,如果有一支长长的铁钎,新手也能把它打开,可是于斯只有细铁丝。面对又大又深的黑洞洞的锁眼,于斯无计可施。
一个钟头之后,锁匠、记者、公证员和看热闹的观众涌进了房子。于斯依然困在牢笼中,他面红耳赤地大叫着:“这不算!这怎么能算呢?”
虽然锁匠钻了规则的空子,却并没有犯规,因为这确实是一把锁,而于斯确实没打开。
“只有用铁丝能拨动锁芯的才算数!”于斯大声要求。
“好吧,就依你。”锁匠说。
第二次比赛,于斯被装进一个用钢丝编成的牢笼中。没想到,这次锁匠用的竟然是一把黄豆大小的微型锁!那简直是个摆设,如果用力撞,甚至都能把它撞开。但是,他的任务是开锁,撞是不算数的,而那把锁的锁眼几乎和发丝一样细,他的工具无论如何都是插不进去的。众人离去之后,于斯又一筹莫展了。
一个钟头之后,大家再次涌进房子来。于斯在牢笼中,对锁匠愤怒地吼叫起来:“你这是在捉弄我!”
锁匠心平气和地说:“好吧,前面的比赛都不算数,我们重新来。”
第三次是一个特制的牢笼,它的骨架是钢筋,空当之间勾结着密匝匝的钢丝。锁匠把于斯装进之后,就带着大家离开了房子。而牢笼的铁门并没有上锁。
于斯等了好半天,一直不见锁匠再进来。最后,他只好走出牢笼,出门寻找锁匠。他看到围观的人群站在一百米之外,都紧紧盯着这扇房门,而锁匠正跟公证人员在闲谈。
“你想干什么?”他大声质问锁匠。
锁匠安静地看了看他,说:“你能够走出牢笼,我真应该恭喜你。”
“你根本没有上锁!”
“是啊,我没有上锁,所以,你又输了。因为你曾经扬言,不管什么样的锁,你都能打开。那么,没有锁,你怎么打开呢?”
众人大笑起来。
“你这是胡闹!”于斯有些气急败坏了。
“你不要激动,于斯先生,其实,这三次比赛都是我在跟你开玩笑,无非是想让你知道,有些话不能说得太满,没有余地。下面,我们正式开始。”
这一次,于斯被带进一个房子,房子被一道铁栏杆从正中间一隔为二。铁栏杆有一扇门,门上有锁,而且不大不小。锁匠把锁打开,让于斯走到铁栏杆另一端,然后锁上了。一切都符合规则,大家再一次退出了房子。
计时开始。
于斯抓紧时间查看了一下锁,心一下悬空了——这把锁有三个锁眼!三个锁眼是开锁者的大忌,因为一个人的两只手,只能同时使用两个工具,而开锁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听声音,嘴是不能用的。不过,他很快就冷静下来……
在比赛开始大约45分钟的时候,锁匠和公证人员打开门,偷偷朝里看了一眼,于斯正在铁栏杆的另一端闭目养神。公证人员问道:“于斯先生,请问,你放弃了吗?”
于斯睁开眼,试着活动了一下四肢,说:“我已经赢了啊!”
锁匠笑了笑,说:“你明明还被锁在里面,怎么说赢了呢?你得走出来才算数的!”
“铁栏杆的两端,哪边算是走出来?哪边算是走进去?从我这个位置说,我现在就是走出来了。因此,我在比赛开始的时候,就已经把锁打开了——不,准确地说,是你替我打开的。”
“你这是狡辩!”锁匠终于发火了。
于斯也火了,隔着铁栏杆对公证人员说:“你给评评理!”
公证人员说:“干脆,你们到法院去公断吧!我只能如实地陈述我见到的情况。”
锁匠愤怒地打开门,把于斯拉出来:“走,到法院去!”
没想到,于斯笑了,推开锁匠的手,说:“这一次,可真的是你替我开的锁。”
然后,他径直走出房子去,外面的观众立即欢呼起来。于斯看了看表,高声喊道:“我用了59分钟!”

我帮盗版说句话

我帮盗版说句话
我非但支持盗版,甚至还觉得盗版非常必要。
就拿《珍珠港》来说,这是一部纪念二战的片子,我当然想看,而且想在电影院里看,但中影不引进;它不引进我在中国就看不到,因为影片引进是中影垄断——我就奇怪,一部全球都在放的片子,主题是抗日,内容没有光屁股,思想健康向上,为什么我就看不到呢?或者说,我怎样才能看到?就连正版的DVD都没有,海关把音像制品卡得死死的,难道要我办张签证出国去看?
所以我只能看盗版!这是第一个层面的问题。
我是一个气象工程师,某天我看见了一本国外的气象学书,定价49美元,我眼泪当时就下来了:49美元,相当于400元人民币!国内一套钱钟书全集精装才480元!这在美国佬眼中简直倍儿便宜,喜欢就可以买,但我拿的是人民币,八比一,价格一下子涨了八倍!我和外国技术员做一样的事,但却无法具有一样的对外购买力。就因为这个,知识的宝库对我关上了大门,难道就因为我生在了中国?我无法选择出生的地方,但我对广阔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心,获取知识是我们的权利,我做了我能做的工作,也愿意用自己的劳动给予知识的拥有者以报酬,但是钱远远不够。
除了盗版,我还有选择吗?这是第二个层面的问题。
“晕倒死”98在中国的价格甚至比西方还要高——且不说这和对非洲人抬高艾滋病药品价格有什么不同,就拿发展来说,我们在技术和经济上远远落后,但他们却要求我们用相同的游戏规则。那么他们用电脑,我们就只能用算盘?这样穷国越来越穷,富国越来越富——中国落后,对世界有好处吗?众所周知,中国人口众多,而且越落后的地方越能生,生到国内挺不住了,就随便送15亿人口去欧洲。一年之内欧洲全是中国人,能砍的树都砍光,能吃的都吃光,家猫都做了龙虎斗,让你们搜刮!
盗版,用免费的知识提高中国人的素质,从长远来看是有利于全球的!这是第三个层面的问题。
有人说人穷志不能穷,国家要有国格。于是我翻遍世界史,真还找不出个有国格的:英国当年全国都是海盗,靠抢劫发家;法国随着拿破仑都抢到埃及了;美国前期靠黑奴种棉花,后期靠卖军火大发战争财——他们抢劫了全世界,捞够了,现在讲知识产权了。如果要知识产权,那圆明园的赔偿呢?鸦片的赔偿呢?要说西方资本积累过程没有错,那他们今天也活该被盗版!起码我们没从伊拉克抢石油!至少我们还是劫富济贫!
综上所述,我觉得盗版非常好,能用盗版就尽量不用正版。
盗版让我这个黄皮肤的穷人了解了世界,丰富了头脑,顺着进化树往上爬了大大的一截,真是很大的功德啊!

青蛙、恐龙与鸵鸟

青蛙、恐龙与鸵鸟
厦门大学教授、语言学家李如龙称网络语言对汉语是一种污染,是小群体为了团体交流方便,根据自己的爱好编造出来的,是一个不健康的苗头。
语言是生活中产生的,不是语言学家制造出来的。
不懂生活中的语言,只能说明语言学家的失职,怎么反过来指责人家“污染”?2004年美国媒体评选的年度中心词汇是Blog,而中国几大商业新闻网站的点击率也超过大部分报纸的发行份数。对此,我们的语言教授却在讲网络语言“是小群体为了团体交流方便,根据自己的爱好编造出来的”。这究竟是一小群网民在编造语言,还是教授在编造现实?
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人类阅读的载体。回顾历史,竹简时代的语言不同于金文、甲骨文时代的语言。纸上的语言,又更新了竹简时代的语言。到了印刷术普及,白话小说就开始风行。如今到了键盘、网络语言的时代,语言革命已经是大势所趋。
偶稀饭稀饭。
晕倒,楼主刚从火星归来?
青蛙,恐龙。
这些话确实让教师和父母一头雾水,不知所云。但那是因为教师和家长是在纸上读书写字长大的,没有年轻一代的经验。语言的一个基本功能,就是表达人类的经验。
年轻一代有着他们父母所没有的经验,因此也就有了父母不理解的语言。要和下一代沟通,最好的办法还是从学习他们的语言开始。
至于指责网络语言混乱、庸俗、低级,更不会令我们奇怪。看看历史,不论是中国的乐府民歌,还是西方文艺复兴时代的艺术,开始时都顶着这样的恶名。事实上,文化前进的动力,往往就源于这些所谓混乱、庸俗、低级的社会现象。
相反,作这种指责的,多半是些丧失了创造力的文人。
中国现在应尽快编纂一本网络语言词典。因为年轻一代的经验,每时每刻都在增加着人类的经验。网络语言这一经验的载体,早晚要大规模侵入我们常规的汉语,并增加汉语的表现力。我们的语言学家应该把网络语言当成一个尖端课题进行研究,逐渐理清其语法结构和文化意义,与常规的汉语进行比较。这不仅在现实中有巨大的应用价值,而且在语言学和人类学上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美国学界有句话:“也许垃圾处理不属于学术,但是垃圾处理的历史则是名正言顺的学术。”同样,网络语言也许不是学术,但网络语言研究则不仅是学术,而且是跨学科的尖端学术。语言学教授不是仅仅教教语法修辞而已,而是要具有从庞杂的现实中抽象出理论来的能力。学者的使命是面对现实、解释现实,而不是像鸵鸟一样无视现实,甚至在自己无法对应现实的时候,编造一个让自己感到舒服的现实。

艾未未&鸟巢

艾未未&鸟巢
◎采访人: 小意
◎被采访人:艾未未
小意:鸟巢的名字是谁取的?有没有什么特别涵义?
艾未未:这个来自于一次讨论,和今天我们说的鸟巢还是有一点点误解。鸟巢就是说,外观就是结构,这是建筑上对一种形态的描述。
小意:我看过鸟巢一张整体效果图,但艺术在于细节,建筑也不例外,能不能请您为我们《青年文摘》的读者介绍一两个鸟巢设计上的细节?
艾未未:这么一个体育场,是为了赛事而准备的,它不是一个观赏品,不是雕塑,是个十万人用来看演唱会或者球赛的活动空间,鸟巢的设计品质会决定将来观赏的品质。而观赏本身就是赛事的一部分,他们的距离,观赏质量,投入进来的热情,都是体育活动很重要的一部分。到现在,鸟巢的争议,都停留在皮上面,鸟巢皮,也就是网状结构使它内部没有梁柱,保证了体育馆内部观赏角度的优化,不会有梁柱阻碍视线。事实上,两位设计者都是热心的球迷,他们对于观赏的品质很看重。赛场……椭圆形的,就会有观众距离远近不同的问题,而鸟巢的设计,保证了任何一个坐台到赛场中心点距离一致。
小意:鸟巢的瘦身,是件影响挺大的事儿,据说现在设计上也据此有了改动,您能不能谈谈改动对鸟巢艺术效果的影响?你对这件事儿有什么看法?
艾未未:产品改动的理由经常不是原产品的品质问题,而是购买者的要求发生了变化,从基本设想40亿,到23亿,肯定要做变动。加顶本来就是额外要求,就像手机可以照相,但不能照相,一样是手机啊。世界上还没几个有顶的体育场,加了顶反而是对设计的限制,所以把顶去掉,对鸟巢的形体没有什么影响,反而更漂亮了。但实用性上,比如,赛事受气候的影响,这就难免了。
改动的原因,是一些七八十岁的老院士联合上书,谈到中国建筑的民族风格和安全实用问题,却没有用一点数据来证明他们的担心。我认为,院士要做的事儿不是担心,而是量化的数据,科学不需要情绪化。至于中国风格,中国有那么多懂民族风格的专家,却没见一个真正的民族风格的好作品,他们的作品,就是西客站。
小意:好。那么,我的采访完了。
艾未未:就这么完了?
小意:我们的杂志是面向大众的,我们的风格是短小精悍。您需要我在发稿前给你确认一下吗?
艾未未:不用了。

格瓦拉不是格瓦拉

格瓦拉不是格瓦拉
“切”在阿根廷是亲友之间打招呼的用语,是一个惊叹词,古巴人用“切”来称呼格瓦拉时,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亲切,并伴着一种难以言传的柔软情感。许多人在喜欢格瓦拉之前,已经在心里一遍一遍地低语:切,切,切……就连毛泽东在1965年见到格瓦拉时,也是劈面一句带着浓重湖南口音的“切”。
然而,卡斯特罗说:“‘切’这个名字后来出了名,成了一个象征。”
这话简洁明了地指明,现在我们所谈论的切·格瓦拉,可能已经不是那个具体而真实的个人,而是一个符号,一个象征,一个被误读并带着强迫记忆的观念。人类一贯乐于为死者唱赞歌,并习惯按着自己的想像和一厢情愿去图解历史,神化偶像,而切·格瓦拉,很可能是一些人迄今为止所能找到的最合适的神化对象,因为他身上具有革命者、梦想家、圣徒、艺术家和受难英雄相混合的复杂气质。什么“尘世基督”、“自由和正义的旗帜”,什么“我们时代最完美的人、不可腐蚀的人”,这些闪烁着神圣光芒的词语,从一些人口中说出来时,与那些诋毁切·格瓦拉的恶毒言语一样理直气壮,它们表面上来自于不同的人群,实际上都源于对革命的过度热爱或过度仇恨,不过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而已。
我相信,假如切·格瓦拉还活在今天,无论是对于美名还是恶名,他都会毅然地从中出走,就像一九六五年他毅然从革命的古巴出走一样。相比之下,格瓦拉更愿意做一个永远在途中的职业革命者,并努力保持对革命的必要警惕,这是在别的革命者身上罕见的闪光品质,正是它,使格瓦拉成功地逃避了从革命走向集权的宿命。在这个过程中,格瓦拉曾经反复说过:“我们手中最主要的制动器是一种担心:担心任何一种形式的东西使我们脱离群众,忽略具体的人,忘记革命的最高、最终理想是使人摆脱异化,走向自由。”这话,格瓦拉最初是针对革命逐步走向体制化之后的一种忧虑,如今,即便是对于他个人的命运,格瓦拉的这种“担心”也已经不是多余,作为革命的象征,他死后数十年还面临着被异化和被体制化的危险。
如今的格瓦拉,在许多人的眼中,再不是那个瘦骨嶙峋的哮喘病人了,他成了革命、青春、激情、力量、梦想和乌托邦的代名词。在一九六八年的巴黎街头,他的名字“切!切!切!”成了法国学生游行时最响亮的口号;在球王马拉多纳的手臂上,他是图腾;在许多人的书房里,他的黑白肖像代表着一个精神高地。
在这些煽情的场面里,切·格瓦拉真的在场吗?我表示怀疑。我宁愿相信,清醒的、愿回丛林打游击的格瓦拉会在这样一些煽情的时刻选择缺席。他甚至也从“尘世基督”,“我们时代最完美的人、不可腐蚀的人”这些赞美词中缺席,转而称自己为“二十世纪渺小的征人”,并说“请时时想念我这个二十世纪渺小的征人”,这是他死前不久在给自己父母的告别信中发出的低微请求,一并献给他身后动荡的时代。

酷厨

酷厨
一棵草也是有痛感的。
朋友请客,去了一家在北京的台湾馆子。有一道菜:生鱼片。我去过日本,多次吃过生鱼片,故而对此并不陌生。孰知此生鱼片非彼生鱼片。码放细嫩鱼片的盘子里赫然伸出一只硕大的鱼头来,活鱼也,嘴尚且一张一合,若有所诉。
席间有客人熟悉此菜,端起杯子,将半杯烈酒倾入鱼嘴。因为酒的刺激,鱼嘴张合更加剧烈。于是满席欢笑,举杯相邀,掀起一个小小的饮酒高潮。
我视那鱼,片刻之间,心中涌出不快;胃中一阵蠕动,差点要呕出食来。人之不仁,竟至于此,由此也便想到古之君子,何以要远庖厨!又一想,这也虚伪了点,吃也吃了,何必又空洒一把鳄鱼泪。只一闪念,也就举起杯来,吃喝之声遍于席间。
近读古人笔记有两则故事,使人怦然心动。
一记福建有某夫人喜食猫肉,每每杀猫,方法奇特:先贮石灰于一缸中,投猫入内,再浇以开水,猫为灰气所蚀,毛尽脱落,血尽归于脏腑,肉白莹如玉。据说肉味之美胜于鸡雏十倍。该夫人日日张网设机,捕杀无数。也许因食猫太多,此人病危时,呦呦作猫声,越十余日乃死。
另记一屠驴者:屠驴之先凿地为堑,置板其上,板四角留四孔,插驴蹄于其中。有买肉者来,便以开水烫驴身上,使毛脱肉熟。然后以刀刳取。据说肉极脆美。过一两日,肉尽驴乃死。
那驴,“当未死时,箝其口不能做声,目光怒突,炯炯如两炬,惨不可视。”其屠户之结局与前边闽中夫人相同:患病,周身溃烂,一如所屠之驴,哀号四五十日乃绝。
还曾听说过广东人吃猴脑,凿活猴脑而挖食脑浆,惨不忍闻。
凡此种种均谓“酷厨”。
人之于食,极尽花样变幻之能事;但能想出这一等残酷之法之人,就得请心理医生去测测心态了。
试想那些将死未死,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之动物,哀哀号叫,食客竟能坦然以对,举杯投箸,谈笑风生,佐以酒浆,其心之坚硬,其情之淡冷,需要锻炼多久才能老到若此?
中国历史上有酷吏,以酷刑残人,每每看到史册所记,毛骨悚然,如噩梦初醒,不敢再想。其实酷厨一如酷吏,不过一是对付动物以满足口腹之欲;一是对付人类以满足金钱权力之欲。残酷惨烈程度并无二致。

我在出版界挺好的

我在出版界挺好的
老葵兄弟,你好:
你的来信和瓜子我都收到了。这么多年了,看到故乡的瓜子还和我们童年时一样,一头大一头小,心里真是觉得好温暖。我呢,这些年一直在出版界混着,说来真是话长。
我比现在年轻五岁零两个月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帮某网站写书评。之前,你知道,我在中关村卖电脑,生意还不错。
所以,他们找到我的时候,我有些犹豫。还有个原因,旁边摊位上有个姑娘喜欢唱歌给我听,歌中这样唱道: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卖卖电脑。我想,如果我去写书评了,可能就听不到这么好听的歌了。
但最后,我还是被他们说服了。他们的理由很充分,让我无法拒绝。他们说我既会熟练运用Word97,住得离图书城又不远,已经具有了一个书评作者的全部条件,不去写书评实在太可惜了。
许多年之后,我站在图书城前,还会想起那些个遥远的下午。每天,我都会去图书城里两个最大的书店借书,并且认真地阅读它们,然后开始写书评。从小学三年级辍学之后,我还从来没有读过这么多的书。
从上面第二自然段的开头,你应该看得出来,我甚至连余华的书都读了;在本段落中,你一定还会发现马尔克斯的影子。坦率地说,两本书我都只看了个开头,但对于写书评来说,已经足够了。你简直不知道,这段经历让我有了多大的进步,到我书评生涯的后期,光凭一个书名我就能写出一篇像样的书评了。
你一定会问起那位卖电脑的姑娘,我很久没有听过她唱歌了。听说她也进了出版界,刚写了本新书:《动什么不能动电脑》。我想,里面一定有些我所熟悉的事情,很想找来看看。如果你碰到这本书,可以帮我买下。如果太贵,买的人又多,就不要买了。这样的好书,根据我的经验,很快就会有盗版的。盗版价格便宜,量又足,这些年来我们一直都用它。
我一会儿得早点睡。最近一段时间,我都休息得不大好。小区里总是天不亮就有人摇着铃来收书稿,有时甚至一天好几拨。白天也不得清静,有时候坐在地铁里,刚想打个盹,就有人走到面前唱歌给你听,然后伸出手问你有没有书稿可以给他。他们又不会唱《最浪漫的事》,我根本不想理他们。
现在不仅作者越来越低龄,出版商的低龄化现象也日趋严重。有一回我走在建国门大街上,突然围过来几个少年出版商,也就十八九岁的样子。我问他们是不是少年儿童出版社的,他们含含糊糊也没说清楚,只是一个劲地求我给他们点书稿。他们穿着朴素,让我误以为出版业很不景气。最后没办法,每人给了一篇随笔才算脱身。
听说政府将要出台新政策,禁止书商在公共场所强行向作者讨要书稿,今后的日子可能会好过一些了。
对啦,如果你碰到二叔,麻烦转告他一下,他的自传可以开始动笔了。现在名人出书的势头仍然很好,等县级名人被挖掘得差不多的时候,我估计就该乡级名人了。
我真的要去睡了。不过睡前我还要写点东西。现在好多文学青年都把睡前看书的习惯改成了睡前写书,我也希望自己能与时俱进。
好啦,下次再聊,问兄弟们好。
你的有财兄弟

停车做爱枫林晚

停车做爱枫林晚
□□——这两个口罩是从下面标题中第三个字、第四个字脸上摘下来的。
据俺的观察,在中国,是越通俗的事情越不能说。雅如音乐、文学,虽然真正懂得的人并不多,但却是人人挂在嘴上的。俗如做爱,虽然是每个男女的必修课,但一开口阐述,必被视为流氓。
做爱是个舶来词,但却最符合中国人的秉性。中国人做爱是名副其实:只做不说。
从古至今,西方的哲学家对于做爱有着浩瀚的诠释,而中国似乎只有孟子一句“食、色,性也。”也还止步于“色”,不敢涉及“做”,并且把“色”和“食”并举,仿佛表明圣者对“色”的超然态度:“色”不过是一种家常便饭罢了,无甚说的。而实际上,你可以问人:“你吃饭了吗?”却不能把“你做爱了吗”作为问候常挂在嘴边。圣者的超然,很有些掩耳盗铃的味道。
古典小说里,写做爱的也不少,但却多半是雾里看花,隔靴搔痒。
《喻世明言》“蒋兴哥重会珍珠衫”有两句“分明久旱逢甘雨,胜过他乡遇故知”,虽是写做爱的,却言不及义,让人错觉为两位老友重逢,畅谈人生理想。
一件俗事,作者为了撇清,非要用雅文来描写,令人啼笑皆非。如果文字中涉及“挺矛拔草,游蛇入洞”,虽然没有“露骨”,还须读者用充分的想像配合,也通常会被□□□□代替,恰似人的嘴被强制戴了口罩。至于“翻云覆雨”超过五百字,那就是连口罩都不可救药的了,只好株连九族,满门抄斩,被列为禁书。
对做爱“说”起来讳莫如深,真正“做”起来也不爽快。
中国有五千年悠久的文化,照例是“道德”得不行,在做爱这件事上却可以看出中国人很有些小人。男人做爱,多半以爱为幌子,同时可以“爱”很多人。一般来说,当某个男人说:“我爱你!”其实他的潜台词就是要和你上床。似乎“爱”才是主题,“做”只是形式。如此一来,做爱便可以光明正大。
闲读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有一则故事很有趣:“京师一宅近空圃,圃故多狐。有丽妇夜逾短垣,与邻家少年狎。惧事泄,初诡托姓名。欢昵渐恰,度不相弃,乃自为圃中狐女。少年悦其色,亦不疑拒。久之,忽妇家屋上掷瓦骂曰:‘我居圃中久,小儿女戏抛砖石,惊动邻里,或有之,实无冶荡蛊惑事。汝奈何污我?’”明明自己和别人做爱,偏偏要赖到狐女身上,也算天下奇闻了。

鲁迅先生是人

鲁迅先生是人
口无遮拦的幽默,体现民智,亦体现民主。
向鲁迅先生的在天之灵说声“对不起”,也许我对您不够恭敬。
事情是这样的。日前我参加了一次规格很高但水平不高,因为与生计有关又不得不参加的考试。其中有一道填空题,“鲁迅先生是人”。这道题我小学三年级时做过,当时填的是“浙江绍兴人”,老师给了一分。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二十年后我又与它狭路相逢,不知道哪里冒出无名之火,我觉得受到了羞辱,这种羞辱感深深地刺痛了我。我决定小小地“叛逆”一下,我不要这一分,但要快意。于是我填上“鲁迅先生是人”。
填完之后自己都想笑,不知道其他的考生会如何回答这道题——写实一点可以填“鲁迅先生是诗人”、“鲁迅先生是文化人”、“鲁迅先生是中国人”;浪漫一点可以填“鲁迅先生是一个高尚的纯粹的人”、“鲁迅先生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鲁迅先生是脊梁最硬的人”;俏皮一点的可以填“鲁迅先生是明白人”;最煞风景的也可以填“鲁迅先生是死人”;最不忍心填的是“鲁迅先生是肺结核病人”;无伤大雅地开个玩笑就是我填的“鲁迅先生是男人”。
我知道这个玩笑会让我吃亏,至少会让我丢掉一分。但我要说的不是这个玩笑本身。我想说的是我们在多大程度上能毫无心理负担地开大人物的玩笑。
米兰·昆德拉讲过一个故事:捷克在布拉格事件以后,苏联的克格勃特别多。作家们发明了一个鉴别克格勃的方法,大家坐在一起讲政治笑话,都跟着笑的不是克格勃,假如有不但不笑,而且瞪着眼看你的人,多半是克格勃。
儿时看革命战争影片,里面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就很能谈笑风生,大约是要表现“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的意思。我的一个同学看走了眼,在观后感里写道:“老一辈革命家也很喜欢开玩笑。”结果遭到了批评,老师说:“那不叫开玩笑,那叫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后来我看革命战争电影,笑得就不那么开心了。
我担保我的老师不是克格勃,但他的身上残留了一种克格勃的功能,能自动地杀死一种叫“玩笑”的“病毒”。
直到现在还是很少能在公共言论空间看到政治玩笑、政治漫画。但在私下,玩笑却像野草一样恣意生长,每个人都能说上几个段子,连我们单位的看门大爷都表现过难得的政治幽默才能。
实际上,大家都是普通百姓,没什么险恶用心,小人物开开大人物的玩笑,无非是表现一下某种小聪明,或者得到点某种小满足。玩笑就是玩笑,一听到玩笑就神经兮兮,这肯定是让人不那么自在的,迟早大伙都要跟着神经衰弱。
官样文章自有官人来做。而玩笑呢,桌面上不能开,桌子底下还是要开的,当面不能开,转过身还是要开的,幽默感不会绝种。

知恩图报的狮子狗

知恩图报的狮子狗
◎马克·吐温
◎肖 聿
某些东西少一半是危险的,而多一半同样是危险的。
故事概述:
有一天,一位好心的医生看见了一条迷路的狮子狗,它的一条腿断了。他把那个可怜的生灵带回家里,给它的伤腿打上绷带,然后放走了那个到处流浪的小家伙,此后就忘了这件事。几天后的一个早晨,他开门后大大地吃了一惊:那条知恩图报的狮子狗正耐心地等在门外,旁边还有一条迷路的狗,由于碰到意外,它的一条腿也断了。仁慈的医生马上给那只倒霉的生灵治了伤,更没忘赞美上帝高深莫测的善良仁慈,因为上帝竟用可怜的丧家的狮子狗这么差劲的工具来教他行善。
结局:
第二天早上,好心的医生又看到了那两条狗,它们感激涕零地等在门外。跟他们一起等的,还有另外两条瘸狗。瘸狗们迅速得到治疗后,四条狗便各奔东西。好心的医生心中对上帝的敬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了。
又一个早晨来临了。现在门外坐着四条被治好的狗,与它们同坐的,还有另外四条待治的狗。
这天也过去了,又一个清晨到来了。现在门外有十六条狗了,其中八条的腿是新近才瘸的。它们占着人行道,行人只得绕开它们走。中午时分,伤狗们全得到了救治,但是,好心的医生对上帝的虔诚却不由掺进了几分亵渎。
旭日再次东升,阳光照在医生门外的三十二条狗身上,其中十六条断了腿,不但占了人行道,还占满了半条街,旁观者们则占满了剩下的半条街。受伤的狗们大哭小叫,痊愈的狗们高唱赞歌,过路的市民纷纷褒奖,汇成了令人鼓舞的欢呼声。不过,那条街的交通却被堵塞了。好心的医生又雇了几名外科助手,赶在天黑前做完了他的善事,并事先取消了去教堂的安排,以此番善举表达他对上帝的虔诚。
不过事事都有限度。又一个黎明到来的时候,好心的医生看见门外有大大一群狗,密密麻麻,一眼望不到头,都在大哭大闹,恳求他帮一把。
他说:“我最好还是承认,我上了那些书本的当!它们只给我讲了故事里的可爱部分,然后就没了下文。还是取猎枪来吧!”
他端着武器,刚一出门便踩在了最初那条狮子狗的尾巴上,这条狮子狗立刻咬住了他的腿。
后来,狮子狗全力奉献的伟大善报在医生心中激起的宗教狂热益发强烈,与日俱增,终于转变了他的羸弱心智,彻底把他弄疯了。
数月之后,好心的医生发了狂犬病,处于临死的阵阵剧痛中。他把哭泣的朋友们都叫到病榻前,说道:“千万当心那些书本,它们只讲半个故事。无论什么时候,如果有哪个可怜的倒霉蛋求你们帮一把,而你们又怕善没善报,这时你们千万要相信你们的疑心,最好把求助的家伙给宰了!”
说完,他便把脸朝墙壁一转,断了气。

魔术师与机灵鬼

魔术师与机灵鬼
我们怀疑魔术,却从来不怀疑现实。这是一个幽默。
“女士们,先生们!”魔术师说,“现在大家看清了,这块布里什么也没有,接下来我要从里面变出一缸金鱼来。说变就变!”
全场的观众纷纷赞叹:“噢,太妙了!他是怎么变出来的?”
可是坐在前排的那个机灵鬼却不以为然。他用不小的声音对他周围的人说:“鱼——缸——早——就——藏——在——他——衣——袖——里——啦——”
周围的人向机灵鬼会心地点头致意,说:“噢,那当然。”结果,全场的人都交头接耳地说:“鱼——缸——早——就——藏——在——他——衣——袖——里——了——”
魔术师开始皱眉头了,脸色阴沉起来。
“现在,”他接着说,“我要表演一个最有趣的魔术,我将从一顶帽子里变出鸡蛋来,想变多少就有多少。有哪位先生愿行行好,把帽子借给我用一下吗?啊,谢谢您——说变就变!”
他从帽子里变出十七个鸡蛋来,有那么三十五秒钟观众们开始认为他妙不可言了。可接着那个机灵鬼又在前排悄悄说开了:“他——衣——袖——里——藏——着——好——几——只——母——鸡——哩——”
变鸡蛋的魔术就这么演砸了。
每一个魔术都是这样收场。那个机灵鬼揭穿了所有的奥秘,他悄悄告诉大家魔术师的袖子里不仅藏有金鱼和母鸡,而且还藏有几副扑克牌、一大条面包、一个玩具摇篮车、一只活的荷兰猪、一枚五十分的钱币和一把逍遥椅哩。
魔术师的名望很快降到了零点以下,在晚会即将结束的时候,他做了最后一次努力。
“女士们,先生们,最后,我将向大家表演一个著名的魔术,它是蒂波雷里的土著人最近发明的,好心的先生,”他转向那个机灵鬼,接着说,“您能不能把您的金表借给我用一下呢?”
金表送到了他手里。
“您能允许我把它放在研钵里捣碎吗?”他狠狠地说。
机灵鬼点了点头,并且微微一笑。
魔术师把金表扔进研钵,然后从桌子上拿起一把长柄锤。台上传来狠狠捣碎东西的声音。
“他——把——表——转——移——到——衣——袖——里——去——了——”机灵鬼低声说道。
“现在,先生,”魔术师继续说道,“您能把您的手绢给我并允许我在上面钻几个洞吗?谢谢您。你们瞧,女士们,先生们,这可不是骗人的;手绢上这些洞一目了然。”
机灵鬼的脸开始神采飞扬了,这一回的表演实在叫人猜不透,他给迷住了。
“现在,好心的先生,您能把您的丝帽递给我并允许我在上面跳跳舞吗?谢谢您。”
魔术师用双脚迅速跳了一通快步舞,然后向观众展示了一下那顶面目全非的帽子。
“先生,您现在愿意把您的赛璐珞衣领摘下来并允许我在蜡烛上烧掉它吗?谢谢您,先生。另外,您愿意让我用锤子把您的眼镜敲碎吗?谢谢您。”
到这个时候,机灵鬼的脸上已是一副大惑不解的神色。“这下可把我给难住了,”他低声说,“我一点儿都看不破它的窍门。”
全场鸦雀无声。然后魔术师挺直身子站了起来,他狠狠地盯了机灵鬼一眼,接着就发表了他的收场白:“亲爱的女士们,先生们,你们都看到了,在这位先生的同意下,我砸了他的表,烧了他的衣领,碎了他的眼镜,还在他帽子上跳了舞。要是他还愿意让我在他的外套上画绿条条,或者是把他的吊裤带打成结的话,我很乐意为之效劳,以博诸位一乐。要是不行的话,那表演就到此结束。”
在乐队热烈的演奏声中,帷幕落了下来,观众们纷纷起身离席,现在他们深信:无论如何,有些把戏不是靠魔术师的袖子就能完成的。

另一种时间

另一种时间
我外甥阿斯汗总想欺骗我。有次他从外面游玩而归,一脸汗湿,随便指着一个方向,说:“有人在钟楼那边捡了一个护心镜,金子的。”
我问:“多大?”
他稍有些慌,但还是稳住自己,把双手的虎口圈到一块儿,伸伸缩缩,定下来,说:“这么大!”
我看着他的眼睛。
“真的!”阿斯汗不满了,扯着嗓子抗议:“就是真的!”
他曾说过二号楼烧茶炉的驼背老汉下了一个鹅蛋,是蓝色的。“真的!”你若厌恶他这套谎言,阿斯汗就喊,并瞪你。
然而我生活在成年人的时间里,这里由逻辑的事实组成。它已经为无数事情制订了规则和限度,我们早就生活在由广播和报纸构成的既有时间里。假如早上煮奶的时候,广播说:“受热带风影响,龙卷风使印度100多间民房倒塌,造成300人丧生,另有50多人下落不明……”广播永远也不会说“龙卷风过后,地面出现十万名古格王国的士兵,他们用箭射落新德里上空的1000架军用飞机,机上有前总理古杰拉尔……”这会使阿斯汗喜不自禁。
阿斯汗想把我拉入他那个时间里,用神态和幻想抵制沮丧的现实生活。他知道我比他能虚构更为离奇的诺言,于是先编一个开头,期待我续下去。在听了“钟楼那边的护心镜”之后,我如果问:
“是曹操的吗?”阿斯汗一定会连连点头,眼里充满希望,然而我常常没有心情。每当阿斯汗听到“关上窗,蚊子会进来”或者“豆油又涨价了”这些事实与逻辑的对话时,会神色黯然地离开,宁肯去洗手间把摩丝涂得到处都是,招致一场痛斥。
一次我说:“祥子走着走着,脑袋突然掉了下来,一直骨碌到卖西红柿的手推车底下。”
“嘻嘻。”阿斯汗高兴得尖叫,这是他幸福的一种状态。“后来呢?”
“后来卖西红柿的把他脑袋捡起来一磕,倒出一堆红糖……”
“哈哈!”阿斯汗放声大笑。我想起祥子有一次雨天开摩托车,溅脏了阿斯汗的新裤衩。
阿斯汗跑到大屋和厨房,把这个故事讲述给每个人。
阿斯汗会比我们更习惯这样的诗歌:“雨水里奔跑着三只旧鞋,月亮的新娘是一头笨拙的山羊,花朵坐享青草的绿腰。”
然而随着阿斯汗的成长,会发现他所期望的事情一件都不会发生,虽然他对此抱有无比的热忱。成年人的时间很无趣,让人淡漠,但我们没有其他选择。
如果有人在成年之后仍按着儿童的理念思考、推测神奇并证实了它,那是一些科学大师。爱因斯坦发现在特定的速度中,直线变曲了。钱德拉塞卡天真地预言星星质量的消失,即白矮星。居里夫人发现了永远在闪光的镭——这是以她的祖国波兰的兰来命名的。他们像儿童一样幸福,生活在另一个时间里。如果阿斯汗在成年之后还想保留这种幸福,需要在艰难的路上走很远很远。

亲密无间

亲密无间
不久前的一天晚上,我们安安静静地坐着,正对文学补充读物生气,突然响起了敲门声。妻子立刻跳起,急忙走到我面前说:“去,开门!”
我顺从地去开了门,看见格洛斯夫妇正踩在门口地垫上。德夫·格洛斯和露西·格洛斯,一对合宜的中年夫妇——穿着拖鞋。他们作了自我介绍,并对这么晚来打扰我们表示歉意。
“我们住在街对面,”他们说,“我们能进去一会儿吗?”
“请……”
他们径直走到客厅,绕钢琴转了一圈,停在饮料车前。
“瞧见了吗?”露西得意洋洋地嘲笑丈夫,“它不是一台缝纫机!”
“不错,”德夫答道,脸气成了猪肝色:“你赢了。可是在星期二,我是对的——他们没有《大不列颠百科全书》。”
“我可没有提到什么大不列颠,”露西光起火来,“我所说的只是百科全书和他们是最可怕的势利小人。”
“很遗憾,我们没有把当时讲话的内容录下来。”
“的确遗憾!”
我意识到快要酿成一场争斗了,所以,我建议大家都坐下来解决问题,因为我们都是有知识的成年人嘛。德夫脱去雨衣,穿着蓝条纹的睡衣。
“我们就住在街对面,”他解释道,并且用手指了指那幢高楼,“在五楼。我们有一副极好的野外双筒望远镜,是去年在香港买的。”
“是呀,”我说,“中国人就是会造出一些了不起的东西。”
“可以放大20倍!”露西夸耀道,漫不经心地用手拨弄着头上的卷发筒,“我们用它可以把你们房间里的细微之处看得清清楚楚。昨天,德夫像头固执的骡子,非说你们家钢琴后面的那个黑色的东西是一台缝纫机,而我与他打赌说,肯定不是缝纫机,因为我清清楚楚地看到它上面有一只花瓶。最后,我对德夫说:‘我有个主意,我们去那家看看,就知道谁对谁错了。’”
“你们做得很对,”我表扬了他们,“否则的话,争论无休无止。还有什么别的问题吗?”
“窗帘!”德夫叹了一口气说,“如果你们把卧室窗户前的饰有花样图案的窗帘拉上,我们就只能看到你们的脚趾尖了。”
“挂窗帘的横杆在那儿。请相信我,就是这个原因。”
“我不是在埋怨你们,”德夫说,“你们用不着考虑我们,毕竟,这是你们家的房子。”
融洽关系明显建立了。妻子用盐水冰棍和茶来招待他们。
“我实在太想知道口香糖还在不在那儿,”德夫说,同时用手指在底下摸索,“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是一块红色的口香糖。”
“胡扯!”露西说,“是一块黄色的口香糖!”
“红色!”
他们又开始了争斗。这种庆幸太令人尴尬:难道文明人之间只能交谈五分钟而不吵架吗?碰巧这块口香糖是绿色的不能百分之百地信赖他们。
“昨天晚上,你们的客人把口香糖粘在这儿的,”德夫说道,“就是那个个子高高、衣冠楚楚的男子。在你妻子去厨房的时候,他从嘴里吐出口香糖,环顾四周,看看有没有人在注意他,随后就把口香糖粘在了桌子底下。”
“太有趣了,”妻子咯咯地笑着说,“你们真的把一切看得清清楚楚呀!”
“我们家没有电视,”德夫说,“所以只好自找乐趣,我希望你们不要介意。”
“当然不会介意。”
妻子又拿出饼干和水果来招待。
“我们也看到穿着汗衫背心、为你们擦窗户的那个男人,”德夫说,“他用了你们洗澡间里的除臭剂。”
“你是说你还能看清楚我们的洗澡间?”
“看不见!只是有人在淋浴时能看到一点点。”
“看到一点点什么?”
“什么也没有。”
他们也告诫我们要当心那个胖胖的保姆,她是在安息日那天来我们家的。
“孩子一睡着,”露西揭露说,“她就带上一个戴眼镜的学生去了你们的卧室。”
“卧室看上去怎么样?”
“蛮好。只是——正如我对你们说过的那样——有着花样图案的窗帘叫人讨厌。”
“卧室光线充足吗?”
“老实跟你说吧,不充足,”德夫承认道,“有时候,我们只能看见你们两个人躺在床上的身体的轮廓,当然,拍照是根本不可能的。”
“光线只够看书,”我抱歉地说,“我们常常躺在床上看书。”
“我懂,我懂,”德夫说,“大家都一样嘛。不过,假如你真想知道的话,有时候,我们非常生气。”
“德夫,”露西劝戒道,“你为什么偏偏非要跟他们过不去呢?”
她告诉我们,她最爱看的一个场面就是在晚上,我妻子走进小芮娜的卧室,在她胖乎乎的小屁股上深深地亲吻。
“真是赏心悦目!”她变得热烈起来,“上星期天,我们接待了一对非常好的、来自加拿大的夫妇,他们俩都是室内装潢专家。他们也一致同意我的看法。他们说他们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感人的情景。他们答应送给我们一副带有三脚架的望远镜,可以放大40倍。”
“我丈夫想买一个日本生产的话筒,让你把它安装在窗户边,”露西说,“可是我对德夫说:‘等等吧,等我们有条件时去买一个真正的上等货。’”
“你说得太对了!”我说,“一个人决不能在仪器设备上马马虎虎,敷衍了事。”
德夫站起身,掸掉睡衣上的碎屑。“我们很高兴当面见到你们,”他兴高采烈地说。同时又谨慎地在我耳畔轻语,“注意身体,老伙计,你已经有点大腹便便了。”
“谢谢您。”
“别客气,”德夫说,“如果还有点用的话,我干吗不做呢?若有可能,你们那条饰有花样图案的窗帘”
“当然啦!”
我们答应着彼此继续走动。过了一小会儿,街对面房子里的灯亮了。德夫的高尚身影出现在望台上,想必又在随手摆弄香港的双筒望远镜了。
我们向他挥手致意,我们料想他也一定在朝我们挥手呢!
“多好的人啊。”妻子说,“这么地不拘小节。”
“是呀,”我赞同道,“我们同他们早已建立了多么出色的通讯啊!”

世外新闻

世外新闻
精神病医生布兰迪怎么也没想到,他的精神病定义,竟然让克尔萨斯人从此都成了幸福的人。
早在16世纪40年代,克尔萨斯就出现了人们暂称之为精神病的病人,但是直到17世纪60年代,精神病人如雨后春笋,克尔萨斯已经拥有三家精神病院,关于什么是精神病,克尔萨斯医学界尚未有明确的界定。由于没有统一的明确的标准,医生们都凭借自己的直觉和经验诊断。有些病人在甲医生那里是精神病人,在乙医生那里却不是精神病人。一些精神病人没有得到及时的发现和治疗,更多的非精神病人被送进了精神病院。这就使克尔萨斯的精神病领域显得混乱不堪。只有尽快给精神病一个明确的界定,才能结束这种混乱不堪的局面。克尔萨斯医学会把这一艰巨的任务交给了精神病医生布兰迪,请他尽快给精神病起草一个定义,提交医学会专家委员会讨论。
作为克尔萨斯第一个开设精神病专科门诊的医生,布兰迪医治的精神病人成百上千,但是真正要他给精神病下个定义,他却感到十分为难。和克尔萨斯的所有精神病医生一样,布兰迪也曾企图给精神病下个定义,结果都放弃了。因为精神病是个新生事物,它不像其他疾病那样具有明显的症状和客观的指标。但是他又不能辜负医学会对他的信任。布兰迪知道给某一事物下定义,就是要找到这一事物的共同特征。给精神病下定义就要找到所有精神病患者们的共同特征,而恰恰精神病患者们的共同特征难以把握。布兰迪思考了整整一个冬天,发现精神病人只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他们都认为生活是痛苦的,或者说因为他们都认为生活是痛苦的,他们的精神才有了病。一个快乐的人精神是不可能出问题的,精神病归根结底问题出在精神上。据此,布兰迪给精神病下了一个定义——所谓精神病就是那些认为生活是痛苦的从而使精神出现异常的病人。布兰迪知道这一定义有些牵强,但作为一个先驱者,作为第一个给精神病下定义的人,他实在拿不出比这个定义更准确的定义。
医学会把布兰迪的精神病定义提交专家们审议和讨论,专家们都认为这个定义牵强,甚至有些荒诞,但是大家又想不出比这个定义更好的定义,而尽快给临床一个统一的标准又迫在眉睫,有定义总比没定义好,最后大家勉强通过了这一定义。医学会主席杰弗兰在总结时说:“科学家们当初认为地球是圆的,后来才知道地球是椭圆的,我们不能苛求这一定义一开始就至善至美,我们可以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和完善!”
根据布兰迪的精神病定义,凡是认为生活是痛苦的人都被确诊为精神病人,都被关进了精神病院。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精神病院一样,对付精神病人,或者说为了让精神病人早日康复,除了强迫他们服用大量镇静剂等红红绿绿的药片外,主要的治疗手段还是靠关禁闭和严刑拷打,电棒是治疗精神病最有效的手段。因为对精神有问题的人,你真的没什么道理可讲。精神病人当然受不了精神病院的生活,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仅仅是因为自己认为生活是痛苦的,就被当成了精神病人关进了精神病院。但是既然精神病定义是这么说的,他们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他们惟一要做的就是改变自己以前的错误想法,让自己成为一个幸福的人。只要你认为生活是幸福的,并且真的看上去幸福了,他们就让你出院了。出了院的人害怕重新回到精神病院,他们即使在生活中遇到再大的打击也不会承认生活是痛苦的,他们时时刻刻把自己扮成一个快乐的人。那些没有进过精神病院的人听说了精神病院里面的情况,都怕进去,都怕自己被当成精神病人,所以他们都不敢说生活是痛苦的,为了怕别人误解,那些出了院的人和那些从来没有进过精神病院的人,只要在有人看见的地方,他们都在脸上摆出甜蜜的微笑。一个脸上整天挂着甜蜜笑容的人当然不会是精神病人。没过多久,精神病院的病人纷纷出了院,也没有因为精神病而关进精神病院。克尔萨斯没有了精神病人,克尔萨斯人都成了幸福的人。这样的结局是克尔萨斯医学会和布兰迪没有想到的。他们怎么会想到,一个定义,会让所有人都成了幸福的人呢?其实,你仔细想想也不足为奇。生活本来就是这么回事,你认为它是幸福的,它就是幸福的,你认为它是痛苦的它就是痛苦的,关键是你怎么认为。
我们是在一个百花盛开的春天踏上这个位于地中海西岸的美丽城市的。我们发现克尔萨斯处处充满欢声笑语,人人脸上挂着甜蜜的微笑。你问任何一个人:“你的生活怎么样?”每个人的回答都是一样的:“我的生活真是太幸福了!”

你的笑容永远灿烂

你的笑容永远灿烂
生活中的每一个偶然,都改变着我们命运的走向。
老吴活过来了!他的苏醒让整座城市舒了一口气。
那天,老吴下班回家,刚拐进那条街就听见有人喊:“起火了!起火了!”一抬头看见不远处的店铺浓烟滚滚。老吴犹豫了一下准备往后退,可被看热闹的人群包裹着,挤到了起火现场。
有人喊:“大家往后退!给救火车让道!”
就在大家纷纷后退的时候,老吴突然发现,店铺里好像有个人。他站住了,喊道:“里面有人!”
没人理会他,店铺里不知什么东西爆炸了,人们跑得更快。
老吴的脚挪不动了。他犹豫了一下,冲进火海。
老吴浑身是火在地上打滚时人们愣住了。消防员熄灭了他身上的火,将他送到医院。他伤得很重。老吴的勇敢打动了在场所有的人,并通过新闻媒体打动了更多的市民。每天去看望老吴的人都络绎不绝,鲜花将医院塞得满满的。他受到的拥戴有些异乎寻常。
老吴的神志稍稍清醒后,得知上到市长下到普通百姓都来看过他,心里便很不安。竭力追忆当天的情形。他问身边的人:“救出来的是个什么人?”
人家告诉他是个美丽的姑娘。
老吴问:“那姑娘怎么样?”
人家告诉他只受了点轻伤。
老吴还问:“是谁家的姑娘?”
人家就告诉他是个普通人家的姑娘。
老吴再问,人家就说,老吴你现在特别需要安心治疗,别耗费精力,你还处在危险期。
老吴微弱地叹息一声,又昏了过去。
老吴只要一醒过来,就询问那个被救的姑娘,人们越来越难以应付老吴的询问。那天,老吴问一个前来采访的记者:“那个姑娘为什么不来看我?”
记者怔住了,许久才说:“她会来看你的。”
老吴说:“骗人!”然后又昏厥过去。
后来,人们找了一个姑娘,对老吴说:“这就是你救的姑娘。”
老吴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告诉老吴真相的工作终于交给了他的老伴。她哭着捧起老吴的头,说:“老头子,大家都承认你是英雄,可你闹了个大笑话,那天你救出来的是个塑料模特!”
老吴忽然微笑着,用异常清晰的声音说:“其实我已经猜到了……”然后,就停止了呼吸。人们发现,尽管老吴的脸被烧得面目全非,但那笑容却像浇铸般硬朗灿烂。
老吴出殡那天,万人空巷。

最合意的路

最合意的路
经过三年的施工,迪斯尼乐园马上就要对外开放了,然而各景点之间的路该怎样铺设还没有具体的方案。这急坏了总设计师格罗培斯。
格罗培斯从事建筑研究40多年,攻克过无数个建筑方面的难题,在世界各地留下了70多处精美的杰作。然而建筑学中最微不足道的路径设计却让他大伤脑筋——对迪斯尼乐园各景点之间的道路安排,他已修改了50多次,但没有一次让他满意。焦躁之中,他决定去地中海海滨休息一段时间,清醒一下。
汽车在法国南部的乡间公路上奔驰,这儿是著名的葡萄产区,到处是葡萄园。一路上他看到无数的农民在路旁叫卖,然而很少有车停下来。可当他们进入一个小山谷时,却发现那里停着许多汽车——这儿是一个无人看管的葡萄园,只要在路旁的箱子里投入5法郎,你就可以摘一篮葡萄上路。据说葡萄园的主人是位老太太,她因年迈无力料理而想出这个办法,起初她还担心这种办法能否卖出葡萄,谁知在这绵延百里的葡萄产区,她的葡萄总是最先卖完。听完这个故事,格罗培斯若有所思,他一边思考,一边摘了一篮葡萄,然后立即返回了巴黎。
回到住地,他立刻给施工部发了封电报:为迪斯尼乐园撒上草种,提前开放。在提前开放的半年里,迪斯尼乐园招来了无数游客,自然而然地,草地被踩出许多小道,这些小道有窄有宽,优雅自然。
第二年,格罗培斯便让人按这些小道铺设了人行道。1971年,在伦敦国际园林建筑艺术研讨会上,迪斯尼乐园的路径设计被评为世界“NO.1”。

圣诞夜:耶稣告诉我们,现在是中场休息

圣诞夜:耶稣告诉我们,现在是中场休息
热爱和平的人,正在拼死厮杀。
史学家在整理德国军官策墨米其的日记时,解开了这样一个疑团: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第五个月,当圣诞节来临之时,西部战线发生了令英德双方最高指挥部震惊的事件——整个西线数百万部队全部停火,而没有任何一个指挥官下过停火命令,也没有人知道是哪支部队率先停的火。
事件在策墨米其的日记中有详细的记载:“我部某连士兵默克曾在英国生活过,会说一口流利的伦敦英语,于是他用英语向对面阵地喊话,你来我往几句下来,默克所在的连队很快就和对面的英国军队聊起天来,气氛热烈得赛过平时的枪炮声。”
事实上,1914年圣诞夜的对峙中,德国国防军“撒可森”团先有人吹起了圣诞歌的口哨,对面英国人立刻吹口哨呼应。双方由此攀谈起来,最后双方甚至觉得隔着战壕喊话不过瘾,有几个胆子大的官兵就探出了头,甚至走出阵地,直奔中间的无人地带。先是双方互祝圣诞快乐,然后勾手指头发誓第二天绝不开枪。
本来,这一奇观只会在有大量从英国回国者的“撒可森”团发生,但这里的圣诞气氛感染了其他阵地,并且飞速扩散,直到1000多公里长的西线全部停火。
双方开始庆祝圣诞的时候,他们才发现对方的队伍里有不少是故人:有好几个英国兵突然大叫起来:“服务员!”原来,有一名德国军人曾在伦敦某家餐馆工作过,而这几个英军就是这家餐馆的常客。
在比利时小镇伊帕尔,英德双方士兵干脆举行了一场足球赛。没有真正的足球,他们就把稻草团成球,或者干脆踢空纸盒子。
只有一个人对此表示不满,他是德军的一个中士。他嘟囔道:还在打仗呢,这样敌我不分怎么行!
他就是阿道夫·希特勒。
战后,双方最高指挥部都无法追究责任了,因为后来双方的两个团几乎全军覆没。

雪人

雪人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不知不觉又耗到了午夜时分,随着空酒瓶子数量的增多,我们的话题却越来越少,这让我得暇分神看一眼窗外。此刻,喧嚣的人潮和穿梭的车流不见了,远近饭馆风格各异的霓虹灯招牌及门前胡乱挂满五彩串灯的枯树,让这条食街显得分外温馨,甚至有点不太真实。难道只有醉眼蒙又“万径人踪灭”时,我们才能从这肮脏杂乱的城市中重新发现美?
街对面一家饭馆门前正有几个服务员在堆雪人,从装束上你很容易分辨出他们的工种:穿灰布大衣的小伙子是停车场调度员,穿蓝底碎花制服的两个姑娘是前台服务员,而另外一个男孩应该是后厨小工,因为他身上那件不合体的大褂就像路边斑驳的残雪一样——说白不白,说黑不黑。或许是这难得的宁静,我甚至能清晰感知他们此刻的喜悦。也许只有在这样雪后寒冷的夜晚,我们都被节日的氛围所感染,用不同的心情抵抗着相同的困意。
服务员在门前堆雪人,此举似乎无意中传递着几个信息:其一,这家饭馆此刻生意不佳,但周边的竞争者均未打烊,所以只能点灯熬油跟着干耗。其二,饭馆的管理并不刻板森严,所以这群年轻人尚未泯灭的童真才有机会得以释放。其三,他们的乐趣只是堆雪人的过程,相反对雪人的外观丝毫没有过分的审美要求。自家门前下的这点儿雪尚不足为雪人塑身,他们不得不大老远地从路边运点脏雪应急,这令慢慢显形的雪人看起来颇像一座新兴的垃圾堆。雪人堆好后,他们还不忘在雪人手中插一块牌子,并在上面写了一些字。
不知为什么,我似乎总能被这样的场景所感动,一股想忘我参与的冲动瞬间涌上心头。记得也是在这样的饭馆门前,总能见到三三两两的服务员打羽毛球或踢毽子来打发午后短暂的休闲时光,每每都会让我放慢脚步,而看在眼中的仿佛也是曾经的我和曾经的朋友。那时我们也时常在雪后堆雪人,并在雪人手中的牌子上写下“你好”、“青春万岁”、“笑傲江湖”、“海角天涯”、“别理我”一类的时髦酸词,写时也觉得酸,现在回味却是甜。
如今他们会在牌子上写什么呢?带着一颗好奇又兴奋的心草草结账,衣服尚未整理好便夺门而出,冲到雪人面前,借着灯光定睛一瞧,牌子上的字还真多:非本店顾客,请勿在此停车!

一个包厢服务员的报复

一个包厢服务员的报复
人生最可怕的是,开始就知道了结局。
一个小时前刚刚抵达此城的我遇见的头一个人就问我:“您有票吗?”
“票?什么票?”
“今晚将是最后一场演出了。”
“是部新剧目?”
“您竟然不知道?剧作者是位英国人。一部空前绝后、惊险绝伦的侦探剧,剧中许多角色都由名演员担任。所有票都被抢购一空了。”
“剧名叫什么?”
“《公园街谋杀案》。”
“听这名字还真够惊险的。”
“要论惊险,那剧情才更叫人觉得够味。这不,全城的老少谁甘坐失此良机?哪个不想先睹为快?可快至终场时,还没有人能弄明白究竟谁是谋杀者。当幕布徐徐落下的一刹那,也就是在您刚刚从那仿佛身临其境、叫人提心吊胆连大气都不敢出的紧张气氛中稍稍有所恢复的时刻,您才会恍然大悟,茅塞顿开。这无疑将是个您意料不到的答案。”
我平素酷爱以侦探故事为题材的剧目,可以说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每当看这些剧目时,从一开始便试图着手弄个水落石出。每一句可疑、值得推敲的台词我都不放过,仔细咀嚼其弦外之音、言外之意。我总是凝神屏气,神智始终保持十二万分的清醒,为了把台词尽量能一字不漏地记下来,我简直紧张到了极点,心脏跳动急剧加快。对我来说,一部编排得很好的惊险侦探片可以给我的生活带来无限的乐趣。可眼下呢?首场票几星期前就早已售完,而黑市上的票价竟翻了整整20倍。但无论如何,这场戏我是非看不可了!
然而要想从那些包厢席里获得一个席位,看来不费一笔钱是不成的。终于我付了这笔钱,神情激动地踏进了剧院大门。因进场稍稍晚了点,观众席里已是漆黑一片。当包厢服务员领着我来到我的包厢跟前时,舞台上的幕布正缓缓上启。
“先生,这座位还不错吧?”他将手伸了过来,我丝毫没有理会他的这一举动。
“噢,谢谢。”
“愿为您效劳,是否可以替您把衣帽交托到存衣处那儿?”
“不用了,谢谢。”
稍过片刻,我想他大概已经走了,谁知他根本就没离开,一直在我的座位后面站着。
“来份节目单怎么样?”
“不,谢谢。”
“那上面还附有剧照呢!”
“谢谢,不必了。”
“来杯什么喝的怎么样?”
演出开始了,我不耐烦地摆了摆手。
“喝杯什么来着?”他又重复了一遍。
“不要,谢谢!”
我通常在这个时刻早就静下心来了,但此刻我却根本就无法静下来。
“散场后,您是否希望叫辆出租汽车呢?”
“不!”
“用不着叫车吗?”
“对!”
“那么现在是不是来点巧克力?”
“我什么也不需要,谢谢!”
剧情似乎一开始就很扣人心弦,我生怕错过或是漏掉哪句台词,可这服务员的絮叨真使我有些恼火。
“场间休息时您要杯香槟酒或是来几个面包圈什么的,好吗?”
“不,不要,我什么都不要!见鬼,快滚远点!”我真的恼火了。
直到这会儿,他才似乎意识到在我这儿恐怕赚不到分文。
结果呢,我终于领略到了一个包厢服务员可怕的报复,原因是不言而喻的,因为我没有接受他的服务,使他失去了本可以从我身上赚得的一笔小费。他深深地向我鞠了一躬,然后伸手指着舞台上,凑近我的耳朵,压低了嗓音,深恶痛绝地说:“瞧那个园丁,他就是凶手!”

谁做

谁做
谁都觉得这事该做;谁都等着别人去做;谁都埋怨别人没做;谁都觉得这事并不难做;谁都觉得可能确实不大好做;渐渐地谁都觉得可做可不做;最后都觉得可以不做;终于不做;谁做谁不该!
——当然不是我们。
——他们是谁?谁都不做,一个人做,他是——傻瓜?英雄?疯子?伟人?谁都做,一个人不做,他是——智者?昏虫?哲人?叛逆?——那一个人当然不是你我。
——是谁?做有时不如不做——真的吗?不做有时胜过做——真的吗?做与不做之间的,往往多于真做和真不做者——真的吗?
谁都觉得这事情该制止;谁都等着别人去制止;谁都埋怨别人没制止;谁都觉得这事不难制止;谁都觉得可能确实不大好制止;渐渐地谁都觉得可制止可不制止;最后都觉得可以不制止;终于不制止;谁制止谁不该!
——当然不是我们。
——他们是谁?其实都在做;谁能根本不做?往往等于没做;谁能保证算做?进入程序了吗?遵守规则了吗?边做边想了吗?边想边做了吗?做难;不做更难;但于做与不做之间,就不难了吗?还是要做。谁做?

百年契约

百年契约
当失约变得稀松平常,当一诺千金渐渐成为传说,墓地里却有一纸——
有位慈父,一天到晚在土地上辛勤劳作,希望能给孩子们幸福生活。经过努力,他成为富甲一方的农场主。那块地丰饶肥沃,面积很大,边界是陡峭的悬崖,崖下河水清清。
一次,父亲把最小的儿子带在身边,到庄园里去巡视。孩子才5岁,见什么都新奇,趁父亲不注意,就溜到园子里一个人玩开了。中午时分,父亲四处寻儿不见,心慌气躁。傍晚,他终于发现了儿子——可怜的孩子坠下危崖,已经溺水身亡。
遭遇如此不幸,他简直要发疯了。为了能够天天“看见”儿子,他在庄园里垒了一个小坟冢,每天黄昏步行到墓前,伫立在风中忏悔。
这一年是公元1797年。
几年后,他家道中落,不得不转卖自己的庄园。当时,他对买主提出了惟一的要求:“请您务必写入契约:我儿子的墓必须作为土地的一部分,永远不要毁掉。”
墓地上野草青了又黄,黄了又青,多少年过去,土地的主人换了一茬又一茬,百年流转,孩子的名字都流失了,但是,孩子的墓在一张张契约的保护下,完好无损。
一百年后,这块风水宝地被政府圈定为格兰特将军的陵园。纽约市政府遵守墓地的契约,依旧保留孩子的坟墓,而格兰特将军就安置在他的身边。格兰特将军是美国第18届总统,南北战争时期的北方军统帅,这样英武的将军,历史的风云人物,死后竟与一个无名孩子毗邻而居,不能不算世界奇观。孤独百年的孩子,与伟人做伴。
1997 年,时任纽约市市长朱利·安尼来到格兰特将军陵园,隆重纪念将军逝世一百年。与此同时,作为土地主人的代表,朱利·安尼市长亲自签约,承诺让无名孩子的陵墓永远存在,并把这个故事刻在了墓碑上。

信仰的力量

信仰的力量
1994年8月某日夜晚,美国康涅狄格州斯坦福医院里,乃莉·维加因残留在子宫内的胎盘组织,引发了产后大出血。如果不输血,她将因失血过多而死亡;但乃莉·维加却拒绝输血,因为她所信仰的耶和华见证会认为,神创造的一切都是既定的,所以信徒不能输血。全美所有医生都知道这一条规定。
然而为她接生的医生们做出了只有美国人才会做的事:一名医师驾车飞速飙向斯坦福高级法院,要求法官发出输血令,这时已经是凌晨2时。一是因为人命关天,二是病人的状况根本不允许再拖延,法院于深夜做出紧急裁决,允许医生在未经病人同意的情况下施行输血。
乃莉·维加得救了。
可对乃莉·维加来说,死亡乃是一次超脱,信徒可以从死亡中再生,从而更加纯洁;而血管里被注入别人的血,就意味着违背了上帝造“我”的本意。乃莉·维加愤怒了,医院自以为是地亵渎了她的信仰!于是她控告医院侵犯了她的宗教自由权,要求推翻斯坦福法院的紧急裁决,并禁止医生在未经病人同意的情况下,违背病人的宗教信仰给病人输血。否则按美国判例法,以后相似事例可以不用请示直接执行。而医院方面则提出,医生是得到法官命令才输血的,所以不存在侵权问题。斯坦福高级法院则维持原判,不予受理。
乃莉·维加不服,又向州最高法院上诉。1996年4月,康涅狄迪格州最高法院做出最终裁决:斯坦福医院违反了个人之身体有权自主决定的法律传统,侵犯了乃莉·维加宗教信仰的宪法权利。
尽管医生们的好心没得到好报,但却没有人抱怨或后悔。
因为按照美国医学界的传统,医生毕业时都要立下著名的“希波克拉底誓言”:作为一个医生,要尽其所能为患者谋利益。治病救人,也是每个医生的信仰。对他们来说,每挽救一个人的生命,就是完成了一次神圣的事业——其他的事都可以不必计较。
同样也没人可以谴责乃莉·维加恩将仇报,同医生因信仰坚持为她输血一样,乃莉·维加拒绝输血并把医生告上法庭同样是出于信仰。只不过医生坚守的是人道主义信仰,乃莉·维加坚守的是宗教信仰,他们各自坚持着自己的信仰与操守,这里没有对与错——包括那些坚持了人权信仰的法官们,他们都是这个世界上最值得敬爱的人。

文以载乐

文以载乐
有人说,文字是用来承载的。
神圣、崇高、打破、重建、责任、使命……这些像锅一样的帽子扣在文字上,那张脸怎么能不严肃?一严肃起来就要教训人,教导人,教育人。
小时候,跟老师争书上的道理,老师说不过我,就生气地说,你不尊重我,至少得尊重我的年龄。嗯,有道理,以此类推,我得出了一个结论,可以不尊敬文字,但得尊重文字训我的资格。想想,从小你就跟人家学习,人家训你几句,不是应该的吗?
渐渐的,我就落下了毛病,看到印刷体文字就想脱帽致敬。您看看,现在的读物,小到一篇文章,大到一本图书,要幺就是艰涩难懂,要么就是满纸大道理,都是一副带你上层次的架势。
突然想到一个词——文以载道。写字的人估计都被这句庄严的话给震晕了。
冯小刚说了,老百姓不缺思想,缺娱乐。此言极是。
我品位不高,我俗,我就喜欢看电视上的小品,我就喜欢读通俗小说。我快乐啊!
林语堂也说了,只有快乐的哲学,才是真正深湛的哲学。
任何一种艺术的终极目的都应该是让人活得更轻松,更幸福,更充实,而不是让人更痛苦。不管它有多么伟大的理由。
人生在世,有个“一字师”就够我们尊敬的了,可是你看呐,在我们的视野里,长着老师和大师面孔的文字密密麻麻,铺天盖地!
现在,我已经成人了,我终于可以为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做主了。我闪。
……把文字头上那顶锅一样的帽子摘下来,让它变成马戏团小丑手中那顶上下翻飞的有趣的帽子吧,给我们带来直达心灵的愉悦,这就够了。

曼彻斯特的匆匆过客

曼彻斯特的匆匆过客
一切不过如此,若不是时间流过。
恩肖太太来自宾西法尼亚州的费城,出嫁前的名字叫奥丽薇·波特。23岁时她的婚姻生活出现了问题,面临离婚的窘境,为了排遣烦恼,她在母亲、好友以及一条宠物狗的陪伴下到欧洲去散心。旅行结束后,她们坐轮船返回美国,在1912年4月10日这天,登上了“泰坦尼克号”。
请不要在记忆中搜索“恩肖太太”,或者“奥丽薇·波特”,她不是名人,也不是《泰坦尼克》中罗丝的原形,如果你能在搜索引擎上找到她的名字,那也是因为她是“泰坦尼克号”的乘客。而我之所以提到她,是缘于曼彻斯特正在举办的“泰坦尼克主题展”,这次展览的入场券是一张仿制的“泰坦尼克号”的船票,票的背面印着轮船的名字、行程起点和日期,以及乘客的姓名、年龄、船舱等级和一些个人资料。
由于每位参观者拿到的是不同乘客的船票,所以从走进展厅的那一刻起,你就很自然地把自己想像成了这位乘客。
我,就是奥丽薇·波特。
我一定很有钱,因为我坐的是头等舱,当年一张头等舱的船票相当于现在的三四万美元。而且我还是个狂热的旅行家,多次去西班牙和百慕大旅行。这就是另一个“我”留给我的所有信息。
我们这两个相隔九十二年的人看到了相同的景象:头等舱豪华的装饰,餐厅里精美的器皿,听到的也是相同的优雅的弦乐。
但也有一些景象是另一个“我”看不到的:1912年4月12日的晚上没有月光,从模拟的驾驶舱向外望去,四周一片漆黑。展厅里有一块巨大的钢板做成冰山形状,上面结出厚厚的冰霜供参观者触摸,然后你被告知,由于海水的冰点比淡水低,当时的海水比这块冰还要冷,遇难者不是被淹死,而是被冻死的。
接下去是一些曾经随“泰坦尼克号”一起沉入海底的物品:几张扑克牌,一块乐器残片,装烟草的真皮小包,一件礼服……这些被1500多名遇难者和700多名幸存者使用过的物件,静静地躺在那里,任凭你想像背后的故事。
有一个蓝色的玻璃瓶,虽经海水浸泡几十年却依然晶莹美丽,它旁边的说明文字告诉你:瓶子和瓶盖是相隔七年分别被打捞上来的。展览中到处是这样的文字,那场一夜之间的灾难已经越来越久远,后人用了90多年,还在不断地去发现。
很多人带着孩子来参观这个悲伤的展览,但对于一部分参观者来说,悲伤并不是这个展览的全部,比如说我。
展览出口处的一面墙上印着所有乘客和船员的名字,我在幸存者的名单里找到了我自己:奥丽薇·波特。
她可能没来过曼彻斯特,但是我却在曼彻斯特遇见了她。

渴望母系社会

渴望母系社会
男人最怀念的,是母亲的怀抱。
人类在远古的时候,本来是母系社会,有几百万年,而父系社会,只是最近一两万年的事。人类社会本来就应该是母系社会,只是在最近一两万年有了一点误会,变成了父系社会。母系社会是健康的,而父系社会只是偶尔的感冒发烧,是一场病。不信,就听我来说道说道。
母系社会是怎么形成的呢?教科书上说,在原始社会初期,女人采集果实和管理家务,男人则外出打猎:采集果实是比较可靠的,果实长在树上不会跑不会飞,所以女人的收获比较稳定,而打猎则不知道打得着打不着,因为野兽都是会跑会飞的,男人往往空手而归——这样一来,女人采集的果实成了主食,男人要仰仗女人的果实为生,男人猎获的野味成了副食,女人只把它偶尔用来打一打牙祭,所以女人取得了统治权,形成了母系社会。这样的说法是多少代生物学、人类学、考古学专家们好不容易总结出来的,我当然不敢否定。但我觉得起码这不是惟一的原因,母系社会的形成也可能是人的天性使然。
在所有家庭成员的关系中,感情最深厚的是母子关系;在兄弟姐妹的四种模式(兄弟、姐妹、兄妹、姐弟)中,感情最深厚的是姐弟模式——女人总是习惯于关心和照顾别人,而男人则自私冷漠得多,不愿意负责任。即使在现代社会,家庭的形成也往往以女人为中心。将这种家庭模式自然延伸为社会模式,就形成了母系社会。
教科书上还说,父系社会的形成是因为畜牧业和农业取代了采集业和狩猎业,男人的劳动产品逐渐成为主食,所以地位上升取得了统治权。这样的说法我也不敢否认,但也觉得不是惟一原因。我认为,随着人类创造的物质产品的逐渐丰富,有些东西当时吃不了用不了,就有了被某一部分人掠夺和侵占的可能,而掠夺和侵占正是男人的拿手好戏,最后连女人也成了掠夺和侵占的对象,这样就形成了父系社会。
父系社会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始终伴随着抢夺、厮杀和战争。《荷马史诗》里的特洛伊战争,就是为了抢夺一个美女海伦而起。为了一个女人不惜发动一场战争,死上千千万万的男人,这就是男人常干的蠢事。直到今天统治这个世界的男人,还在不停地为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争来争去斗个没完。可以说,只要是男人统治世界,世界就永无宁日。
男人总是不停地追求和争夺新的东西,而女人只想守住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所以男人应该把这个世界交给女人来统治。只有女人的统治才能够带来和平。由女人来统治男人,男人才会少一些兽性多一些人性。
即使从生理上说,女人也是更合适的统治者。男人更有力量更聪明,女人更有智慧更有魅力。无论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男人都比女人胜任,所以男人都应该去劳动改造。女人靠智慧和魅力建立起来的统治,一定比男人靠力量和聪明建立起来的统治要好。由女人统治的男人,一定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和劳动积极性,过着简单而幸福的生活。女人们也能把众多的男人安排调教得很好,让他们别去争斗和厮杀,多工作多劳动,为子孙后代多做贡献。母系社会一定是和平、安宁和美好的。
在父系社会,男人为了统治女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为了争夺女人,男人动不动就决斗,甚至打仗,白白送了多少性命。即使把女人夺到手了,还要挣钱养活她,还要担心她有朝一日红杏出墙,你说累不累?男人不可能对一个女人保持持久的兴趣,不管是多么辛苦多么费劲夺到手的女人,看上三天也就厌烦了,又要去争夺下一个……累上加累,累死活该。
男人不知道,只要交出统治权,重新回到母系社会,男人的日子会过得多么快活。母系社会是群婚制,儿女们只认娘不认爹,你造出来的后代,不要你负任何责任。母系社会可以有爱情,但肯定没有婚姻,也可以没有爱情,只要性就够了。男人想要的不就是一夜欢娱吗?提起裤子就走人,再去寻找新的目标,这才符合男人的本性。
不要害怕交出了统治权,男人就会吃亏。其实男人取悦女人实在是一件美事儿,天天锻炼身体,练得跟史泰龙、施瓦辛格似的,有什么不好呢?总比女人为了取悦男人弄出来的杨柳细腰和三寸金莲要强。女人想取悦男人,就要摧残自己的身体;而男人想取悦女人,就要锻炼自己的身体——就凭这一点也可看出母系社会是健康的,父系社会是变态的。
父系社会,男人太累。我是男人,但是我渴望母系社会。

活去吧

活去吧
一个人在津津有味地讲述他在娘肚子里的事儿,我约莫着,他十有八九是编的。可是有哪个小说不是编的呢?我约莫着,十有八九都是编的。
我是一颗卵子,在某个黑夜,在更加黑暗的管道内,数以亿计的精子向我奔涌而来,我知道我躲不过去了,我已听到我的主人在我上方的呻吟中夹杂着一句话,她说:我丢了。
她就这么把我丢了,我满怀悲伤,也略带欣喜(奇怪!),面对精流迎头而上一颗子弹打中我的胸膛,就一颗,而且对我来说这绝对是最后一枪,因为在我中枪之后,伴随着一阵晕眩,我立刻变得刀枪不入了。
中枪的感觉就像吃了药,比吃了药还像吃了药,这叫一个兴奋!我体会着四分五裂的快感,而且我清醒地知道,这绝不是幻觉,这是真他妈的在四分五裂,该膨胀的膨胀,该收缩的收缩,该冷的冷,该热的热,一切都在重组,这就是所谓的脱胎换骨吗?
我听见数以亿计的子弹还在外面呼啸,有些简直就是在哀嚎,我能够想像今夜烟花特别多,这场枪林弹雨组成的烟花将持续片刻,最后剩下一滩乳白色的尸体,落在床单上叫污渍,落在科学家手上(身上?)就叫蛋白质和水,外带少许微量元素,营养价值不高。
现在,我变成了一颗受精卵,我怎么变成这样啦?我还真不知道,在我变化之前的事,我统统忘了,我现在面临的是日新月异的剧变,我长得也太快了,就像人们说的:喝口水都长肉!
有成长就有烦恼,我能感到环境对我的敌意。首先是,我不是老饿吗,开始一两个月,吃吃喝喝还算可口,忽然有那么几天,我的食物变味了,准确说就是夹杂着一股强烈的药味,那几天,我可是受了老鼻子罪了,上吐下泄,要死要活,几回回晕过去,几回回醒过来,我都庆幸我竟然还在,不仅在,我仍在悄悄地成长,我一方面庆幸我生命力的旺盛,一方面诅咒这环境的残酷和恶毒,这已不是什么“成长的烦恼”,这简直是受罪!
就在我快坚持不住了、不想活了的时候,药味消失了!天空重新变得蔚蓝,空气重又清新,我抓紧时间拼命好吃好喝起来,或者叫恶补、叫饕餮也不过分,那几天,我听见外面有人说话:“你也太能吃了!”——是在说我吗?
好日子没过多久,新的灾难又降临了,这灾难就是:地震。
其实地震之前已有先兆,这先兆就是我时常被噪音吵得睡不着觉,这噪音就是有人在不断地吵架,一粗一细两个嗓门,这之间我还闻到了两种从未闻到过的气息,说不清好闻难闻,反正我猛吸了几口,有点头晕,后来我才知道,那两种气息分别来自烟和酒,烟是中南海,酒是燕京和二锅头。
接着就开始震,开始是小震,持续地甚至有节奏地小震,有时还伴随着震耳欲聋的巨响,据我的环境(那时我已叫她妈妈)日后告诉我,她为了不要我,曾经原地蹦高、跳绳乃至蹦迪。这时我已经很大了,我胖成了一个球,说实话那几天小震闹得我心惊肉跳肝胆欲裂,但我挺住了。
紧接着,有一次大震,我当时就被震晕了过去,多年以后我的环境(我已管她叫妈妈)抚着我扁了一块的脑壳说,她觉得小跳小震不管用,一狠心从某平房房顶蹦了下来,当时就把脚崴了,她还说娘对不起你什么的,我不知道她说的对不起是什么意思,是说她当年没把我蹦出来是她努力不够?如果她脚不崴她会继续蹦下去?
如此这番折腾之后,安静了好一阵子。我从一个肉球变成了一个奇形怪状的家伙。空间越来越狭小,我觉得挤了,觉得闷了,加上我的营养越来越好,天天大鱼大肉,想不吃都不行,完全是生灌。脆弱的我没有能力拒绝这一切,我时常边吃边恶心,吃完了还不让你闲着,这时每每有靡靡之音传人我的耳畔,曲调恶俗,言语肉麻,后来得知那是我娘在对我胎教,有时她自编自唱,有时用磁带CD之类。
最后的一两个月,我就是在这种恶俗的郁闷中度过的,这种日子我的膘长得更快,我完全超重了!
这样的体型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我的难产。那是怎样的一个不眠之夜啊,那一夜,我下定决心,我一定要离开这个压抑的环境,我是半秒钟都待下去了!可是哪有路啊?路在哪儿?
我开始挣扎,这时有一个力量在向一个狭小的洞口推我,难道这就是出路?这他妈是人能过得去的吗?
据说那一夜医生让我爹在一张单子上签字,内容是,要老婆还是要我,医生说很可能只能保住一个。
我那个爹像天下所有的爹一样,先是装模作样犹豫不决了一番,据说还在楼梯拐弯处狠抽了三根烟,一个念头蹦入他的心田:最好让两个全死掉!
但马上,我那个爹像天下所有男人一样,被这恶毒而真实的想法吓了一跳,最终他垂头丧气(这回不是装的)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约定俗成签了字:要老婆。
那时我仍在狭小窒息的管道中挣扎,我已遍体鳞伤,进不得,也退不得,我真的要死了……
不知过了多久,反正据说已经天亮,我感觉我被冰凉的铁器夹住了,我已浑身麻木,像一块臭肉被拉到丁光天化日之下……我只感到呼吸顿时顺畅了,虽然吸的是血腥、屎尿和来苏水的味……我懒得也没有气力搭理这一切,只想好好睡一觉或重新晕过去,但这时不知哪个讨厌的家伙给了我屁股狠狠一掌,我浑身一激灵,刚才被铁器夹过的部位剧痛起来,我忍不住嚎出响亮的一嗓子:
你们丫就折腾我吧!